安化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3 08:50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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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安化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渠江镇晏家村虚报套取渔民上岸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期间,晏家村虚报套取渔民上岸资金用于发放给该村新建、修缮房屋的村民和村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等开支。村党支部书记罗永华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罗永华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时任村主任胡传高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胡传高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主任(时任村会计)刘石华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刘石华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县统计局干部李志君违规报销费用问题。李志君在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任县统计局驻仙溪镇大桥新村帮扶工作队队员期间,违反相关财经纪律,在县统计局拨付仙溪镇大桥新村扶贫工作经费中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餐费1885元。李志君受到警告处分,违规报销的费用已退回大桥村。
3.羊角塘镇白沙溪村支部书记刘定付优亲厚友问题。刘定付任白沙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2017年进行的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儿子选聘为生态护林员。刘定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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