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安仁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3 09:2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安仁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金紫仙镇井塘村村支部书记谭五乃、村委主任李锋明、村委委员谭秋兰、村委委员兼报账员颜学明、原村干部李向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群众纪律,伪造合同,虚列支出,套取扶贫资金另作他用以及违规征收费用的问题。2014年8月20日,金紫仙镇井塘村村支部书记谭五乃等人共同伪造井塘村利古组道路硬化合同和领款凭证等资料,套取扶贫资金10万元;2015年4月8日,伪造井塘村井边、岩下组渠道硬化合同和领款凭证分别套取扶贫资金5万元、3.5万元,共计18.5万元,用于偿还井塘村2011年井塘至源下公路硬化工程欠款13.388万元,余款用于支付村里日常开支。2015年至2017年期间,井塘村村支两委向种烟大户每间烤烟房收取400元维修费,3年内共收取3.5万余元未入村账。2018年1月,井塘村村支两委研究村财务报账一事,经讨论共同决定虚列报账项目,由颜学明制定并打印出“《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大会会议费领取花名册》、《党员组长年终总结会议费领取花名册》”两份资料,其他村干部仿造领款人签名,并在整理、完善后的报帐资料上签字认可。1月31日,颜学明将伪造的报账凭证到金紫仙镇财政所报取资金3.44万元,分别用于支付工程补偿款、会议伙食费、会议务工工资、退休干部拖欠工资等,余下资金750元由颜学明作为井塘村周转资金保管。2018年6月22日,谭五乃、李锋明2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谭秋兰、李向青、颜学明3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金紫仙镇莲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李胜平利用职务之便以别人的名义虚报种植面积套取种粮大户奖补贴资金的问题。2015年10月,李胜平在任原羊脑乡东冲村支部书记兼村主任期间,在向原羊脑乡农技站 上报种粮大户名单时,将本村不符合种植大户申报条件的村民周白皮上报为种粮大户,虚报种植面积58.2亩,套取种粮大户奖补资金5574元据为己有。2018年6月13日,李胜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仁县纪委监委)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