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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仁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3 09: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安仁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安仁县永乐江镇干部李华斌违反组织纪律,严重干扰扶贫精准识别工作正常秩序的问题。李华斌作为国家公职人员、永乐江镇驻村干部,熟悉国家相关扶贫政策,在明知其母亲胡梅玉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的入档条件,2017年6月多次打电话向县扶贫办、县扶贫工作队和村干部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并且在县、村工作人员解释清楚的情况下,仍以其母亲的名义向省级部门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其行为违反了组织纪律,严重干扰了我县精准识别等扶贫工作的正常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8月18日,李华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安仁县金紫仙镇新洲村支部书记谭小珠违反廉洁纪律,隐瞒工商登记信息,违规享受低保并领取低保金10595元的问题。2012年12月谭小珠作为法人登记了安仁县莲花烟草专业合作社,2014年5月作为法人登记了郴州市三农农业科学研究院安仁县新洲莲塘研究所。2011年9月经县民政局审批公示通过,谭小珠从2011年7月至2016年5月享受城市低保,从2011年9月到2016年5月,共享受低保金15065元。在2013年至2015年间进行低保审核时,谭小珠不主动对其作为法人进行工商登记事项向审核机关报告,导致其在不符合享受低保金情况下继续领取低保金。谭小珠的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2017年6月27日,谭小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安仁县洋际乡青山村党总支委员、村主任黄仁贱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违规将其子女黄江涛等四人纳入扶贫建档户的问题。黄仁贱利用担任村干部的职务便利,2013年违规将其儿子黄江涛、儿媳许朵朵(扶贫系统中为许雨朵)、两个女儿黄伟华、黄英华四人申报确定为扶贫建档立卡户,在2015年至2016年四次对扶贫对象大清理过程中,黄仁贱未提出将其子女清理出档。2012年至2016年,黄江涛等4人共领取了4700元扶贫资金。2017年10月26日,黄仁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安仁县龙海镇茨冲村原支部书记阳己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的问题。2014年,阳己苟在任村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儿子阳利新的名义申请危房改造,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万元。阳已苟的行为违反国家扶贫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2017年9月26日,阳已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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