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3 09:56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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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永兴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永兴县龙形市乡刘家村原支书曹海清、原村秘书兼报账员曹镇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12月,龙形市乡刘家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变造刘家村2015年度刘家村淹垅塘和坳头垅塘修整扶贫项目结算凭证、伪造项目招投标资料和工程承包合同等会计报账资料,套取扶贫资金46293.13元,用于淹垅塘至下头组灌溉水渠硬化项目续建支出。对此,时任村支书曹海清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时任村秘书兼报账员曹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曹海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永兴县洋塘乡陈家村原支书陈和平、原村主任陈利华、原村会计陈爱平套取扶贫资金问题。2016年2月,洋塘乡陈家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实施“陈家村2组240米水渠及机耕道整修”扶贫项目工程中,该扶贫建设项目已由村集体资金支付,之后又伪造会计凭证报账套取该扶贫项目资金4万元,用于村广场建设后续泥土回填和村烤房群基地推坪转运。对此,时任村支书陈和平、时任村主任陈利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时任村会计陈爱平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陈和平、陈利华、陈爱平等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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