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永兴县纪委通报了四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永兴县洋塘乡羊乌村套取扶贫资金、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资金的问题。2016年2月,洋塘乡羊乌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村前水渠维修项目,弄虚作假套取扶贫资金2万元用于村其他项目开支。同时该村还存在2016年以黄某江的名义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贴资金3万元用于黄某德建房等问题。对此,时任村妇女主任刘淑艳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村支书黄序春、时任村主任黄雪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5月,黄序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雪平、刘淑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兴县金龟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何捷结对帮扶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2017年10月至12月,何捷作为金龟镇张家洲村茶油冲组贫困户曹某炎的帮扶责任人,走访扶贫对象不到位,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帮扶对象未享受到应享受的扶贫政策。2018年5月,何捷受到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3.永兴县高亭司镇儒林村贫困户审核把握政策不准、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4年,儒林村在贫困户申报中,未按程序开展贫困户评议,而是直接召开村支两委会议从低保户中筛选部分较困难的人员作为贫困户上报到镇里,且在2015年油市镇组织各村对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开展“回头看”时,儒林村存在把握政策不准、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未将已有稳定收入的刘某梅一家清退,造成不良影响。对此,村支书李小虎负有领导责任。2018年2月,李小虎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4.永兴县马田镇红星村村支书梁碧娥为官不为问题。马田镇红星村村民周某贵、刘某于2014年度分别被评为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贫困户清理时,周某贵、刘某未被清除出贫困户行列,在2018年贫困户动态调整时才被清除,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梁碧娥受到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永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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