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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3 10:0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宜章县纪委监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玉溪镇上蕉村原党支部书记邝红发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上蕉村原党支部书记邝红发,在负责该村4、5、6组低保工作期间,违规将该村5组不符合低保申请条件村民彭定秀列为申报对象,且在2015年、2016年全县低保清理整治行动中,邝红发未将不符合条件的彭定秀按相关规定清理出来,彭定秀因此获得2015年第一季度至2017年第二季度的低保金。对此,邝红发负主要责任。2018年4月,邝红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笆篱镇山门村驻村镇干部黄丽娥、村党支部书记刘井付、村会计钟三好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5月至2016年12月,山门村驻村干部黄丽娥、山门村原村委会主任刘井付、山门村原妇女主任和计生专干钟三好,在该村识别和评定精准扶贫对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条件的邓楚林违规评定纳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且在2015年9月执行“五进八退”政策时,没有把邓楚林及时清退;导致邓楚林2016年被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分散安置户,,上述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黄丽娥、刘井付、钟三好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4月,黄丽娥、刘井付、钟三好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笆篱镇洛角塘村驻村镇干部谢全雄、村党支部书记邓先平、原村党支部书记王细福、原村委会主任王建文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至2016年,洛角塘村驻村干部谢全雄,洛角塘村原村委会计邓先平,洛角塘村原村党支部书记王细福,洛角塘村原村委会主任王建文,审核把关不严,调查不实,将不符合贫困户准入条件的刘继君评定为贫困户;且在2015年执行“五进八退”政策时,不正确履职,工作不实,没有把刘继君及时清退。在2017年危房改造工作中,洛角塘村驻村干部谢全雄、村党支部书记邓先平,没有调查核实,审核把关不严,将刘继君纳入危房改造项目补助对象,上述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谢全雄、邓先平、王细福、王建文分别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谢全雄、邓先平、王细福、王建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天塘镇樟门塘村6组村民谢贵华故意毁坏财物违法犯罪问题。2017年11月1日,他人伙同谢贵华等六人在天塘镇樟门塘村石灰冲自然村公山白寒冲山,将承包白寒冲山岭开发的谭某搭建的厂棚等简易建筑、生活设施设备用青山刀毁坏;2017年11月4日,他人伙同谢贵华纠集十余人再次来到白寒冲山岭,将谭某工地上用于生产生活的石棉瓦、瓷砖砸烂、生产设备就地用木棒毁坏后,又将谭某在山腰厂棚里面的生活设施、用品砸毁并丢到厂棚外毁坏。谢贵华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于2018年5月被宜章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谢贵华的行为已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谢贵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宜章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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