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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3 10:2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洞口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 毓兰镇原新江村和原云江村村干部贪污侵占项目资金的问题。经查,原新江村党支部书记杨炳兰、村主任胡休德、村民兵营长杨会艳、村妇联主任朱艳梅与原云江村党支部书记唐前松、村主任杨杰生、村妇联主任杨伟桃于2012年以发放村干部误工补助形式私分两个村共同实施的“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26500元;2015年原新江村村干部胡休德、杨会艳、朱艳梅违规领取无害化厕所改造项目及垃圾焚烧炉建设误工补助4020元,三人还私分“五四”园艺场专案资金1400元。杨会艳(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胡休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艳梅、杨炳兰、唐前松、杨杰生、杨伟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竹市镇原巩背村党支部书记林目长工作失职、贪污侵占、截留挪用的问题。经查,林目长在担任竹市镇原巩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5年在申报玉米奖补面积时,未经核实与公示,导致林某多申报82.5亩,违规获取12375元奖补款,伍某多申报约4亩面积,违规获取575元奖补款;2015年巩背村在实施油茶产业扶贫项目时违规向村民收取种苗管理费9441元,林目长与其它3名村干部私分了其中5591元;2016将该村林草植被恢复工程款29627.88元截留挪用于村务开支,不及时入账。林目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石柱乡黄双村金盆组组长阳锡早违规私分贫困户脱贫奖补资金的问题。经查,2018年,阳锡早在担任黄双村金盆组组长期间,违规将该村贫困户阳某武、阳某同的脱贫奖补资金5600元平均分给该组全体村民。阳锡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洞口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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