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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3 10:33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新宁县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马头桥镇马头桥社区原支部书记王和柏违纪案。王和柏在任马头桥镇马头桥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该社区向村民收取的电网改造集资款197640元未入单位财务账,负有直接 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该社区电网改造款68924元,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2018年5月,王和柏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新宁县万塘乡原三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唐成雄违纪案。唐成雄在任万塘乡原三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承包三关村工程项目,获利7959.52元;采用虚假报账、截留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7179元、截留冲毁河堤补偿款4000元据为己有;收受他人请客费2000元。在审查期间,唐主动上交违纪所得13179元到万塘乡村帐乡代管账户。2018年5月,唐成雄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3.新宁县水庙镇新桥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水庙新村支部副书记阳厚军违纪案。阳厚军在任水庙镇新桥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该村虚报白毛冲公路开支61459元用于该村其他开支,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1月,阳厚军受到警告处分。
    4.新宁县一渡水镇中心学校副校长何亿尧违纪案。2014年至2016年上学期一渡水镇中心小学收取各种回扣、捐赠款等共计81385.5元未入单位财务账,且账外开支59545.5元。何亿尧对上述开支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5月,何亿尧受到警告处分。
    5.新宁县一渡水镇中心学校报帐员范贤玉违纪案。2014年至2016年上学期一渡水镇中心小学收各种回扣、捐赠款等共计81385.5元未入单位财务账,且账外开支59545.5元。范贤玉对上述开支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范贤玉受到记过处分。
    6.新宁县水庙镇石门村党支部书记唐昌均违纪案。唐昌均在任水庙镇高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伙同他人侵占村集体退耕还林面积15.5亩,其中唐分得退耕还林补助4050元。在生态林补助款整改中,虚造发放花名册,伪造领款人签字,虚假发放生态林补助款62686.95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60000元予以私分,其中唐昌均分得30000元。2018年5月,唐昌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资金予以全部收缴。(新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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