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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9 19:1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保靖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保靖县职业中专学校教师王海军在结对帮扶工作中作风漂浮、不正确履职问题。王海军在水田河镇梁家村开展结对帮扶期间,工作不严不实,对自己结对帮扶户的家庭生产、生活及生病就医等情况均未及时掌握。上级督查组在水田河镇梁家村检查工作时,发现并通报了以上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28日,王海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保靖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张久明在驻村扶贫工作中作风漂浮、不正确履职问题。张久明在水田河镇丰宏村驻村扶贫期间,未能按要求开展驻村扶贫工作,对丰宏村建档立卡户底数不清、扶贫项目建设情况掌握不详,并未完整填写自己结对帮扶户的国家扶贫手册等资料。上级督查组在水田河镇丰宏村检查工作时,发现并通报了以上问题,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28日,张久明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保靖县毛沟镇踏湖村党支部书记周高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周高斌负责组织本村的危房改造工作,因名额有限,未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当年,其父周某文打算对居住的房屋进行维修,因新建比维修的补助标准高,为了让其父享受到更多的补助资金,周高斌利用工作便利,使用他人新建房屋的照片资料,为其父获得了10000元的房屋新建补助资金。鉴于其主动交代问题,并劝说其父积极上交违纪资金。2018年5月23日,周高斌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保靖县长潭河乡水银村党支部书记肖光军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优亲厚友问题。2015年,肖光军违反“一户一宅”“新建房屋不住或者让给子女居住而自己仍住危房的,不能列入危房改造帮扶对象”相关规定,在未组织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的情况下,帮其父亲肖某凡以在本村的木房年久失修为由申请危房改造项目(肖某凡户2012年在保靖县城修建了一栋三层楼房),并获得4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5月23日,肖光军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保靖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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