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顺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日,永顺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塔卧镇茶林村原支部书记刘传周虚报项目资金问题。2016年8月,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和县财政局下达2016年度第一批财政扶贫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计划,给塔卧镇茶林村安排辣椒种植培训项目资金5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9月由茶林村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辣椒种植专业培训,项目实施后,项目结余资金8826元,塔卧镇茶林村原支部书记刘传周将项目结余资金虚报领出用于村里日常工作开支。2018年7月,刘传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万坪镇政府原合管员鲁玉平工作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8月至9月,州扶贫审计检查组在我县审计期间,责令对发现的城乡居民医保系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信息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不一致的问题限期整改,万坪镇政府原合管员鲁玉平在负责落实本镇问题整改工作中,未按县医保中心规定时间要求完成建档立卡户参保信息录入和属性修改工作,失职失责,对我县精准扶贫工作造成影响。2018年8月,鲁玉平受到记过处分。
3、朗溪乡云盘村书记陈忠平、原村主任覃燕文、原村秘书邓发武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朗溪乡云盘村在修建云盘组至上下山组、大寒组的通组公路时,需拆除部分村民房屋,征占部分村民山场、田土。时任云盘村支部书记陈忠平、村主任覃燕文、村秘书邓发武商议后,以给村民安排农村危房改造指标的方式,虚报套取危房改造项目资金,用于拆除部分村民房屋,征占部分村民山地、田土的补偿费用。2018年8月,陈忠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覃燕文、邓发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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