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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19 19:26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永顺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灵溪镇合作村原支部书记陈锡双截留部分退耕还林资金的问题。2012年至2016年,陈锡双在担任合作村主任、支部书记期间,原抚志乡人民政府委托其代领代发合作村米溪组退耕还林大户让利资金。5年时间里,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给陈锡双账户共打款81616元,而陈锡双只给农户兑付资金18742元,除去本人享受的让利资金17824元,还有45050元未兑付给农户。陈锡双未按上级要求及时将让利资金兑付给群众,损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群众纪律。陈锡双曾因未及时给群众兑付生态公益林补助金问题受到党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应当从重处分,因此,陈锡双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45050元截留资金予以收缴,退还给群众。
    2、万坪镇万福村原支部书记王连友索取群众产业帮扶资金的问题。2013年,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驻万坪镇万福村扶贫工作队向上争取产业帮扶资金,将该村卡塔组2户养羊户的羊栏搬迁到组外。时任村书记王连友与养羊户协商,如果羊栏没有搬迁,每户的帮扶资金就给村里分1万元。2014年1月27日,上级将每户2万元的产业帮扶资金发放给两户养羊户。王连友以羊栏没有搬迁为由,向养羊户索取资金1.2万元,羊2头。王连友把索取的1.2万元现金用于偿还村集体拖欠维修公路保坎的债务,羊(两头羊折价4000元)用于村集体日常接待。王连友向农户索取产业帮扶资金,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王连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6万元违纪资金予以收缴,退还给群众。
    3、石堤镇硕乐村原村主任向云辉在猕猴桃开发项目实施中虚报面积等问题。2013年,县扶贫开发办在石堤镇硕乐村实施猕猴桃开发项目,该项目由时任村主任向云辉具体负责实施。按照永扶联〔2015〕7号文件规定,猕猴桃开发项目每亩国家补助2000元,硕乐村36户共完成开发242.9亩,共获补助资金485950元。经核查,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7户农户存在虚报猕猴桃项目面积行为,共计面积49.63亩,套取扶贫资金99260元。向云辉在该村猕猴桃开发项目中,对农户上报的面积不认真核实,工作失职失责,导致农户虚报面积套取补助资金,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向云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永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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