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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通报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27 16: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双峰县纪委监委通报的8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长沙银行双峰支行扶贫工作不实的问题。2018年3月始,长沙银行双峰支行在石牛乡双连村驻村帮扶,该行明确副行长赵晋国(已调娄底)为扶贫工作分管领导,李煜为扶贫队员。赵晋国、李煜2018年3月7日到双连村报到后,至县联合办(3月26日)督查时,尚未入户走访。长沙银行双峰支行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重视不够、落实不到位,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长沙银行双峰支行行长曹兵飞予以提醒谈话;李煜工作不落实,由长沙银行双峰支行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2、县卫计局扶贫队员擅自离岗的问题。2018年3月26日17时许,县卫计局派驻杏子铺镇龙长村全职队员罗跃池在村上签到加班后,未向县联合办请假,离开驻点村赶到县卫计局加班,当晚也未赶回龙长村,违反了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由县纪委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3、县国土资源局扶贫队员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的问题。2018年3月,县国土资源局派驻印塘乡益元村全职队员龙育文在村仅签到6次(含晚上加班签到1次)。龙育文因身体原因在住院治疗,待其康复后对其违反脱贫攻坚工作纪律问题再进行调查,现由县国土资源局对其召回,另迅速派全职队员驻村扶贫。县国土资源局分管扶贫工作的班子成员王明建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由县纪委对其予以约谈。
    4、县环保局扶贫队员虚假签到的问题。2018年2月至3月,县环保局派驻石牛乡天津村全职队员周建新将驻村签到手机放在天津村计育专干罗梅成手里,请罗梅成替其签到,周建新违反了脱贫攻坚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环保局分管扶贫工作的班子成员赵正康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由县纪委对其予以约谈;罗梅成身为中共党员,代人签到、弄虚作假,由石牛乡纪委对其予以诫勉谈话。
    5、走马街镇大源村未及时提供扶贫资料的问题。2018年4月,省联点督查组在走马街镇大源村暗访时,要求该村提供扶贫资金“四个清单”。因大源村对“四个清单”没有妥善保管,未能及时向省联点督查组提供。由走马街镇纪委对大源村报账员胡桃支、支部书记胡益华予以诫勉谈话。
    6、沙塘乡沙河村扶贫工作有关概念不熟悉的问题。2018年4月11日,省联点督查组在沙塘乡沙河村暗访时,要求该村提供近3年扶贫资金的情况,并向该村党总支书记邓万物询问了“四个清单”的概念,邓万物提供了清单,但对“四个清单”的概念没有回答清楚。由沙塘乡纪委对沙河村党总支书记邓万物予以诫勉谈话。
    7、县经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农业局相关部门扶贫责任缺失、工作配合不力的问题。省联点督查组反馈:我县村级扶贫产业专业合作社普遍只有一个合同,一个用于注册登记的章程,管理制度、财务制度、风险防控制度等一片空白,发展思路不清,责任不明。经核查,县经管局、县工商质监局、和县农业局对此项工作存在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及工作配合不力等问题。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分别对县经管局、县农业局、县工商质监局主要负责人予以约谈。
    8、县教育局发放教育助学资金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问题。经核查,2017年,沙塘乡梓星村梅家组贫困户王新求的孙女王伟琼、杏子铺镇宣峰村贫困户谢贵阳的孙子黄鹏威均为在外地就读的家庭困难学生,未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县教育局未及时落实省教育厅、省扶贫办下发的《关于做好教育扶贫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17]479号)精神,存在工作滞后、推进不力的问题,由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对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贺凯旋予以约谈。同时,责令县教育局督促相关学校加强与学生家长沟通和联系,尽快提供相关证明后将资助资金补发到位。
(双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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