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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27 16:2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娄底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
    1、涟源市安平镇原长肖村党支部书记吴选成等人违规冒领五保资金用于村级开支问题。2005年至2014年,原长肖村党支部书记吴选成、计育专干吴梦冬、秘书吴礼林等人不正确履行职责,冒领已故五保户周某台、吴某文的五保救助资金共计23363.4元作村级收入,用于其他开支。2018年3月,吴选成、吴梦冬、吴礼林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涟源市湄江镇原凤家村党支部书记吴庆云虚报套取、侵占挪用国家专项资金等问题。2006年7月至2015年12月,吴庆云把为原凤家村争取的6个移民指标申报在其个人名下,获得补贴资金34200元未入村账,其中30000元用于村上开支,剩余4200元据为己有;2013年,吴庆云利用不符合农村危房改造资格村民的名义套取危房改造资金16000元,其中7000元用于村民困难补助资金,其余用于村级基础建设开支。结合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7月,吴庆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新化县科头乡竹山村党支部书记黎亦民等人虚报套取、挪用国家专项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5年,竹山村采取虚开化肥、种苗发票等方式,套取种养业扶贫资金90000元。2016年,以该村曾某某等16户名义,虚报双季稻种植面积,套取国家双季稻补助资金21000元。并将上述套取的资金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开支和日常运转。2018年5月,黎亦民及竹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肖吉贵、罗初春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新化县白溪镇吴美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文璜等人不正确履职问题。2018年1月,吴美村召开村支“两委”、党员组长、群众代表大会决定,将2017年应发给该村14户贫困户的种养业扶贫资金80850元中的51380元平分给全村村民,剩余29470元入村账,用于该村环境整建工作支出。2017年,在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中,对扶贫政策掌握不够、贫困户识别不准,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吴某某等2户未及时清退。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监管不严,履职不力,出现贫困户私自转让安置房指标现象。2018年5月,吴文璜,村委委员、文书胡佐来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张六山(非党)、扶贫专干陈铁华(非党)被通报批评;原驻村干部龚朝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娄底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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