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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区通报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27 16:3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北湖区纪委通报了4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人民路街道国庆北路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主任王晓玲履责不力、失职渎职问题。2013年5月,时任人民路街道北湖路社区居委会主任王晓玲,在未经社区出纳同意的情况下,代替出纳开具了北湖路45号(社区公产)承租户李某租赁押金5000元的押金条,事后未及时督促将5000元押金款入账处理,导致该项社区公共资产承租户押金款去向不明,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6月,王晓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赔押金款5000元。
    2.中共华塘镇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华塘镇曹家田村原党支部书记李邦山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履责不力、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时任曹家田村党支部书记李邦山,对该村危房改造工作不重视,未严格按照申报程序对上报的危房改造户进行审核把关,工作失职失责,导致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的二户村民享受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8年3月,李邦山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北湖街道郴嘉社区党委书记周应中违规接受宴请、领取误工补助等问题。2015年1月,时任北湖街道综治专干兼桂门岭社区联点干部周应中,在指导芙蓉丽景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期间,违规接受业主委员会宴请,领取误工及电话费补助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周应中受到书面检查处理,责令退还违纪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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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街道桂门岭社区工作人员田伟生违规领取误工补助问题。2015年1月,时任北湖街道桂门岭社区居委会主任田伟生,在指导芙蓉丽景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期间,违规接受业主委员会发放的误工及电话费补助3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田伟生受到书面检查处理,责令退还违纪款项。(北湖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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