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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27 16:5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汝城县纪委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集益乡益将村党支部书记何小军、村委会主任谭有清、村秘书傅代友、村计生专干何瑞英、村专职主干刘淑萍违规发放产业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何小军、谭有清、傅代友、何瑞英、刘淑萍等人,不认真履行产业扶贫奖补审核工作职责,在未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和验收的情况下,制作不属实的产业奖补发放资料,将18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发放给贫困户。何小军对此事负有主要责任,谭有清、傅代友、何瑞英、刘淑萍均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8月,何小军、谭有清、傅代友、何瑞英、刘淑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土桥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袁海清公款旅游费用从扶贫资金中列支问题。2016年至2017年,袁海清在任马桥镇驻石泉村干部期间,与石泉村村干部和扶贫工作队员以考察为由,到井冈山、东江湖、丹霞山等旅游景区公款旅游,费用从扶贫资金中列支。袁海清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袁海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已收缴。(汝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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