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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章县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27 17:02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宜章县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长村乡石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小华、党员李苏平虚报冒领问题。2012年,长村乡石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小华、党员李苏平,利用贫困户李某甲、李某乙两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共2万元,用于偿还石山村委会因公益事业建设所欠李苏平的债款,造成李某甲不能享受国家的危改政策。对此,李小华、李苏平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李小华、李苏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栗源镇新坪山村原党支部书记李绍光、原村会计李华明、原村治保主任兼出纳周顺安违规操作扶贫项目问题。2013年、2014年,栗源镇新坪山村经召开支村两委干部、党员、组长、群众代表会议决定,利用不符合享受“两项制度衔接资金”的农户套取国家资金20万元,用于该村7、8、10组通组公路硬化等公益事业。对此,李绍光、李华明、周顺安均负有直接责任。此外,李绍光还违反组织纪律,在2011年至2015年的党员发展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把违法生育的李某、颜某、陈某、李某等四人发展为中共党员。2018年6月,李绍光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明华、周顺安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里田镇原吾作村党支部书记李松能、原村委会主任兼会计李海中违规操作扶贫项目问题。2015年,里田镇原吾作村党支部书记李松能,原村委会主任兼会计李海中,在原吾作村通组联户公路项目中,违反财经纪律,在未进行项目结算评审和按合同约定预留5%质保金的情况下,违规支付项目工程款215.24万元。对此,李松能、李海中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李松能、李海中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一六镇杉木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超兵违规操作扶贫项目问题。2016年,一六镇杉木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超兵,未经低保户张某本人同意,且未与张某监护人签订危房改造协议的情况下,擅自作主,私自为张某书写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申请表等农村危房改造资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用于修建杉木山村农村危房改造统建房(幸福楼)。对此,张超兵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张超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莽山瑶族乡道洞村驻村干部谭政、原村党支部书记赵天富贫困对象识别不准问题。2014年至2016年,莽山瑶族乡道洞村驻村干部谭政,原村党支部书记赵天富,违反工作纪律,作风不实,没有调查核实该村10组建档立卡贫困户盘某的家庭收入,在2016年道洞村精准扶贫脱贫人口识别时,盘某已是有车户,且家庭收入达2万多元,已经达到脱贫验收条件,而未及时将盘某一家纳入脱贫人口验收,存在精准扶贫工作脱贫不精准的问题。对此,谭政、赵天富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谭政受到警告处分,赵天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栗源镇塘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寿林、原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会计李太彬、原村民兵营长李江峰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2015年,栗源镇塘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寿林、原村党支部副支书兼村会计李太彬、原村民兵营长李江峰,在塘岭村开展精准扶贫“五进八退”清理时,未将拥有车辆不符合贫困户要求的梁某清退。对此,李寿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李太彬、李江峰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李寿林、李太彬、李江峰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章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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