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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27 17:20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耒阳市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导子镇沙明村党总支部委员李炳兰违规使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2月,李炳兰垫付36186元为三岭村养牛合作社购买10头牛作为该村产业扶贫项目。2017年1月26日,李炳兰从三岭村养牛专业合作社报账44800元,其中扣抵购牛款36186元,用于购买报账发票2589元,用于三岭村养牛专业合作社办证费用2980元,剩余3045元被李炳兰挪用于扶贫工作队生活费和扶贫迎检生活费开支。2018年6月20日,李炳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2、公平圩镇原光华村时任支部书记王和平等五人骗取粮食直补问题。2015年底,在村粮食直补晚稻补贴面积上报过程中,时任光华村支部书记王和平虚增农田面积16.56亩,共骗取粮食直补补贴3477.6元;村委会主任刘文兰虚增农田面积17亩,共骗取粮食直补补贴3570元;村会计李佐柏虚增农田面积17亩,共骗取粮食直补补贴3570元;村委会副主任温乙喜虚增农田面积18.23亩,共骗取粮食直补补贴3828.3元;村计生专干匡金秀虚增农田面积16.75亩,共骗取粮食直补补贴3517.5元。2018年6月11日,王和平、刘文兰、李佐柏、温乙喜、匡金秀五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全部上缴。(耒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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