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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09-27 17:21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耒阳市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南京镇白毛村党总支部书记谢运成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5月,谢运成在办理村民徐某贫困户的申报过程中,履职不力,对徐某的基本情况把关不严,导致徐某违规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享受了农村低保等贫困户的优惠政策。且在2017年6月开展的贫困户对象识别整改工作中,也没有将拥有小车不符合条件的徐某及时予以清理。对此,谢运成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谢运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济镇大河边村(原金开村)村委委员伍声葱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6月,永济镇大河边村在贫困户对象识别整改工作中,村委委员伍声葱工作不细致,未全面掌握了解贫困户人员的相关信息,导致贫困户伍某没有作为拥有商品房的“四类人员”及时予以清理,让其继续享受贫困户受益资金共计5140元。对此,伍声葱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7月,伍声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大和圩乡五和村党总支部书记蒋许生等四人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5月,时任大和圩乡五和村扶贫专干刘飞在整理贫困户蒋某的扶贫资料时,发现原始档案中没有蒋某的名字,就把《贫困户评议表》里别人的名字改成了蒋某,且在2017年贫困户对象识别整改工作中,五和村村干部也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将有房有车不符合条件的蒋某纳入贫困户进行帮扶。2018年7月,大和圩乡五和村党总支部书记蒋许生、村主任蒋勇清、总支委员刘飞和妇联主席刘小梅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耒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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