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区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洪江区纪工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工作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洪江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支部委员会书记张克建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张克建同志作为区农业技术中心主要负责人违反规定,直接分管财务支出审批工作,对区农业技术中心所有支出实行“一支笔审批”。区农业技术中心虚报冒领学员补助及其他业务支出设立“小金库”金额共计62212元,向公职人员赠送礼品,共计价值3640元,玩忽职守,导致单位行政相关账目凭证被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专项资金53604.35元。2018年5月25日,张克建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洪江区农民素质教育办公室主任谢登友同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谢登友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挥霍浪费公共财产4104元。违反工作纪律,存在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违纪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挪用专项资金16148元。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专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负有审批不严、监管不力的责任,存在严重失职行为。2018年5月25日谢登友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洪江区国土资源局驻横岩乡扶贫工作队队员向玉凌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饮酒、擅自离岗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018年6月25日区纪工委、区工委组织部、区扶贫办对全区扶贫工作队进行督查,督查中发现区国土资源局驻横岩乡扶贫工作队队员向玉凌中餐饮酒,工作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浏览拍拍贷等网站并进行交易。
2018年6月26日区纪工委再次督查中,发现向玉凌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离岗,未至横岩村上班旷工一天,区纪工委督查人员及工作人员多次联系都无法联系到其本人。
2018年8月1日对向玉凌予以召回,不再担任驻横岩村扶贫工作队队员,2018年8月16日,给予向玉凌行政警告处分。
4.洪江区原常青乡石板桥村村干部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至2014年期间,李作寿、向吉勇在分别担任原常青乡石板桥村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发放交通费、通讯费、春节慰问费等11200元,两人均须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7年12月20日李作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吉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洪江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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