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近期,中方县纪委通报了3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1.中方县原扶贫办副主任廖志文等把关不严导致扶贫资金被套取问题。2015年4月,时任中方县铜鼎镇罗家冲村支委委员聂志礼制作虚假资料,套取扶贫产业项目发展资金5万元。廖志文作为项目验收组组长,未认真履职,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扶贫资金5万元被套取;县扶贫办项目监测股股长杨圣刚、县财政局农业股干部陈忠金、铜鼎镇政协联工委主任曾维军作为验收组成员,在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中把关不严。2018年8月26日,聂志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廖志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杨圣刚、陈忠金、曾维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已收缴。
2.中方县泸阳镇原溪口村党支部书记雷厚荣、泸阳镇扶贫工作站工作人员李晓明等工作失职问题。雷厚荣担任村支部书记期间负责全村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未对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陈某权拥有小产权房情况进行审核,同时违规以村支两委会议代替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名单,造成陈某权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金21万元,雷厚荣构成工作失职;李晓明负责泸阳镇聂家村片区的扶贫工作,陈某权在申请易地扶贫搬迁期间,只核实了其户籍信息,未核实其房产情况,构成工作失职。2018年6月25日,雷厚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晓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泸阳镇扶贫工作站站长郝群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3.中方县接龙镇政协联工委主任瞿万和等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1月,中方县分配接龙镇护林员指标26个,接龙镇林业和水利中心负责人谢开理为谋私利,与他人串通合谋,未经正常考察推荐程序,由3名“中间人”推荐贫困户担任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并向推荐的贫困户收取每人3000元的“办事费”,共收取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钱物6.6万元。瞿万和审核生态护林员名单把关不严,履责不力。2018年5月8日,瞿万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党委书记杨晴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杨晴受到谈话提醒处理。违纪资金已退还。(中方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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