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益阳市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安化县大福镇柘木村原党支部书记王维国侵占生态公益林等集体资金案。2005年6月至2017年6月,王维国任柘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委员期间,侵占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及其他集体资金4.7万余元用于其个人和家庭开支。另外,王维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王维国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资金已退还柘木村。
2、安化县羊角塘镇云盘村党总支书记瞿万里套取截留扶贫资金案。2015年,云盘村党总支书记瞿万里用虚假渔民信息违规为本人申报渔民上岸资金2万元,该笔资金到账后,被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2010年至2017年,云盘村村委违规对该村7户危房改造资金和3户渔民上岸资金进行拆分,并截留危房改造资金1.47万元用于村上其他开支。瞿万里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村村主任兼出纳杨参加、村委委员兼会计瞿忠信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享受的扶贫资金已全部收缴。
3、沅江市草尾镇胜天村套取挪用渔民上岸资金案。2014年下半年,胜天村村委以刘某等6名农户的名义,通过危房改造的形式填写资料申报渔民上岸资金,每户申报2万元,共计12万元。2015年4月,胜天村村委将该12万渔民上岸资金从6名农户的直补存折上取出后存入村集体账户,用于村基础设施建设。对此,胜天村党支部书记臧伟其负主要领导责任。臧伟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南县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张义林扶贫工作作风不实案。张义林作为县公路管理局驻青树嘴镇新滨村帮扶工作队队员,于2018年4月16日在该村开展驻村帮扶走访活动时,在贫困户李某的扶贫手册上将走访记录填写至2018年6月20日,存在造假行为。张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益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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