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龙山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龙山县石牌镇国土所所长白坤、国土所工作人员田斌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滥用职权问题。2016年3月至年底白坤作为龙山县石牌镇国土所长与国土所工作人员田斌,利用职务便利以建房公示牌制作费、用车燃油费的名义向石牌镇77户危房改造农户违规收取100元/户的费用,共计7700元。2018年9月17日,田斌、白坤分别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违规收取的7700元,已全部清退给相关危房改造户。
2、龙山县召市镇银岭村支部书记向友财、原银岭村支部书记田生海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滥用职权问题。2015年,召市镇银岭村村民田光学获得了上级部门危房改造资金1万元,2017年2月田光学的父亲田生堂(与田光学是同一个户口)又向村委会递交了危房改造申请报告,田生海作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把关不严,在田生堂递交的危房改造申请报告中签名盖章,2017年5月,向友财任银岭村党支部书记,未进行再次核查,在田生堂危房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中签字盖章。2018年田生堂获得了危房改造资金4万元。2018年7月,田生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向友财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4万元已全部追回。
3、龙山县兴隆街道太平村支部书记蒋迎春在危房改造工作中滥用职权问题。2015-2016年蒋迎春在任龙山县兴隆街道太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实施兰青山危房改造项目验收工作中把关不严、未严格履职,违规把兰青山危房改造部分整修项目作为新修建房项目验收上报,2016年2月2日,导致该户违规领取了1万元的危房改造资金。2018年7月17日,蒋迎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1万元已追回。
4、龙山县农车镇农车村综治专干符清文在退耕还林工作中滥用职权问题。1999年11月,时任龙山县农车乡农车村党支部记符清文,在不经过村民开会讨论及村组干部开会研究的情况下,凭个人主观意愿以村委会的名义向农车乡人民政府申请退耕还林地502亩拍卖请示报告,在得到农车乡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后符清文却未履行任何拍卖相关事项,之后秦某光与农车村村委会签订了502亩的转让协议,并以此办理了相关林权证,造成了农车村的部分村民和集体的502亩荒山、林地的产权违规的转入秦某光的私人名下,造成村民财产和集体经济的损失,引发群众上访。2018年7月9日,符清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龙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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