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泸溪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杨胜宁违规申报危改资金、截留“两项制度”资金另作他用和履职不力,把关不严的问题。杨胜宁在担任达岚镇溪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溪头村以村民顶名的形式违规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平均分配给村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用于该村唐家寨自然寨特色民居建设;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新建安置住房时,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原住房处新建安置住房;在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时,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4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多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 2010 年至2012年截留“两项制度”资金,发放给村民用于村里支付村民缴纳2010年、2011年农村医疗合作资金,村烟基工程及烤烟补助等,成不良影响。杨胜宁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2018年9月14日,杨胜宁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 分。
2、杨胜喜违规申报危改资金另作他用和履职不力,把关不严的问题。杨胜喜在担任达岚镇溪头村秘书期间,溪头村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用于该村唐家寨自然寨特色民居建设;在溪头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户新建安置住房时,杨胜喜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在原住房处新建安置住房;在进行农村危房改造时,工作不认真、不细致,履职不力,把关不严,致使4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多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杨胜喜对上述问题负直接责任,2018年9月14日,杨胜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泸溪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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