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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0-12 08: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日,岳阳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荣家湾镇泥家湖渔场党员冯权家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5月,冯权家明知自己是非农业户口,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但在对其旧房进行维修加固时,为了申报危改补助资金,冯权家对自己的部分申报资料进行了伪造并通过审核,并于当年底违规领取危改补助资金6000元。
泥家湖渔场党支部书记冯棉棉,在收到冯权家的危改补助资金申报资料后,工作疏忽大意,未发现申报材料中的明显错误,便签字同意并上报给镇危改办,导致不符合申报危改补助资金条件的冯权家通过审核。2018年9月,冯权家、冯棉棉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返还至县危改办。
    2、毛田镇原高昌村村主任兼报账员罗海雄非法侵占移民后扶资金问题。2006年,毛田镇原高昌村村主任兼报账员罗海雄为村民罗某某一户7人申报了移民后扶资金并审核通过,罗海雄以村主任身份在县移民局领取上述7人的存折后将罗某某之子罗某铭的存折私自扣留。自2007年至2017年,罗海雄将此存折上发放的移民后扶资金逐年取出用于其个人开支,共计6600元。2018年2月,罗海雄将侵占款项退还给罗某某。2018年9月,罗海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荣家湾镇集镇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荣秋桃失职导致他人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3年,原城关镇集镇居委会居民陈某将房屋拆旧建新并申请危房改造,陈某在申报危房改造时提交了伪造的户籍信息资料。集镇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荣秋桃工作疏忽大意,对陈某提供的户籍信息资料未认真审核,导致不符合享受危改补助资金条件的陈某通过审核,并违规领取危改补助资金5000元。2018年9月,荣秋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陈某违规领取的危改补助资金返还至县危改办。

    4、月田镇稻田村集体违规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问题。2017年5月,月田镇稻田村村支两委以产业发展扶持名义给59户已清退贫困户每户发放500元,共28500元(其中有2户未领取);2017年6月至7月,稻田村通过民主评议选出部分新增贫困户,其中评议出的新增贫困户中36户不符合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村支两委以产业扶持和困难救助的名义给这36户每户发放1000元,共计发放36000元。此外,稻田村村支两委2017年因走访困难家庭、学生升学、老人去世、村民因病住院等事情上门慰问、送情开支17笔共14030元。
上述非扶贫项目均由村里以扶贫开支予以报账处理。2018年9月,稻田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党总支第一书记刘普湘、党总支书记李小象、村主任黄涌波、党总支副书记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陈日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对稻田村违规使用的扶贫资金78530元予以追缴。
    5、柏祥镇原光明村党支部书记胡义言消极应对群众诉求问题。2012年至2017年3月,柏祥镇原光明村危改户陈某某、杨某某、吴某某进行危房改造,上述三户危改户在房屋建成后,多次向原光明村党总支部书记胡义言等人提出危房改造资金申请,胡义言未及时将原光明村危房改造户情况向柏祥镇政府报告,造成危房改造户未及时享受危房改造补助金,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2018年7月,胡义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岳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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