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邵阳县纪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谷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刘楷脱贫攻坚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8年8月,刘楷对上级领导督查谷洲镇兰子村扶贫工作时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到位,表态调门高、行动落实差,且对兰子村贫困户评议小组成员名单未进行公示、未按照规定将贫困户范某某整户纳入、“四出五进”评议会会议记录上的记录票数与实际得票数不符等问题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刘楷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开展公务活动时中餐饮酒;违反廉洁纪律,接受下属村支书的吃请;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日有迟到现象,在单位住宿次数未达到上级规定要求等问题。2018年8月,刘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郦家坪镇党委副书记李晓明脱贫攻坚工作不力问题。2017年5月,李晓明违反工作纪律,在补报塘渡口镇梅溪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户过程中,没有按程序履行公示审核程序;2018年,省扶贫办在对扶贫建档立卡系统数据进行比对时,发现郦家坪镇存在1714条错误数据,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李晓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8月,李晓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县财政局正科级干部向祥华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利问题。2016年底,向祥华利用担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副主任所形成的影响力,为亲属争取财政专项资金20000元从事经营活动。2018年8月,向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退缴财政。
4.小溪市乡桥头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军生套取粮补资金问题。王军生在担任小溪市乡桥头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09年利用职务便利,以亲友的名义虚报种粮面积21亩,套取粮补资金1980元据为己有,并用于个人开支;2011年利用职务便利,侵吞桥头村集体退耕还林补助款18322.7元据为己有,并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6月,王军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上缴财政。
5.塘渡口镇梅子院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主任刘玉洲在评定扶贫建档立卡户过程中优亲厚友等问题。2012年至2017年,刘玉洲在没有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建档立卡贫困户会议情况下,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4名村民纳入扶贫建档立卡户,且在动态调整时,未将其不符合条件的亲属刘某某清理出建档立卡系统。刘玉洲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刘玉洲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邵阳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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