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通报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慈利县纪委通报了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杉木桥镇枫垭村原党支部书记卓林新、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吴新明采取欺骗手段收回群众易地扶贫搬迁补偿资金账外列支问题。2017年1月,卓林新安排吴新明从村民郑某厚、郑某邦手中收回异地扶贫搬迁补偿资金共计23000元用于本村其他开支,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7月,卓林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吴新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高峰土家族乡雪莲村原临时党支部书记林耀进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问题。2016年5月,雪莲村采取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3万元,用于本村其他开支,时任雪莲村临时党支部书记林耀进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6月,林耀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零阳镇柳林村党总支部书记方英、党总支部委员满小明精准识贫不准问题。2017年4月,柳林村在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四类人员”清理时,方英、满小明在得知贫困户朱某购有汽车的情况下,未认真开展核实调查工作,导致朱某一户未被及时清退。2018年6月,方英、满小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东岳观镇佛袈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同英,村支两委委员、计生专干黎运叔弄虚作假,隐瞒残疾人死亡信息骗取残疾人“两项补贴”问题。2015年5月,韩同英在明知该村正在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李某已去世的情况下,向镇残联隐瞒了其死亡信息。2016年3月,韩同英安排黎运叔以李某的名义填写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表并上报。2016年民政部门核实残疾人死亡信息时,韩同英又隐瞒了李某死亡的情况,直到2017年9月才将李某死亡的信息上报。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李某账户上共获得残疾人“两项补贴”1400元。2018年7月,韩同英、黎运叔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慈利县纪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