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嘉禾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塘村镇高峰村原支部书记尹振礼、原村委主任郭伊山、原治安调解主任郭周斌等人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的问题。2012年6月,尹振礼召集原尹郭村(合并后称高峰村)旧村改造小组和郭家自然村危房改造户座谈会,决定向获得危房改建补贴的村民以“捐款”的名义收取费用。2012年至2014年期间,郭伊山、郭周斌、尹振礼、郭石祥(郭家自然村委出纳)向17户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共计32000元,其中17000元交出纳郭石祥入账,用于村务开支,15000元在账外开支,用于支付村内道路、涵洞维修工程款。2018年9月,尹振礼、郭伊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郭周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郭石祥(系201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其违纪时间发生在2012年至2014年)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目前,违规收取村民的32000元已全部追缴到位,将按程序退还群众。
2.珠泉镇原沙坪村支委委员雷永福、雷丰贵、村委委员雷文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私分征地补偿款和土地租赁款的问题。2009年3月至9月期间,时任沙坪村支委委员雷永福、雷丰贵,村委委员雷文祥三人利用协助原车头镇政府负责沙坪村老屋自然村的征地补偿工作便利,共同侵占私分村组集体园地征地补偿款,共计41900元,其中雷永福分得14800元、雷丰贵分得13900元、雷文祥分得13200元。2010年3月至8月,雷永福、雷丰贵、雷文祥三人共同侵占私分本应发放给村民的土地租赁款共计47000元,其中雷永福分得16230元、雷丰贵分得15130元、雷文祥分得13840元,剩余1800元由雷丰贵保管。2018年7月,雷永福、雷丰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鉴于雷文祥既非中共党员,又非监察对象,不对其作出纪律处理,将其错误事实移送乡镇组织部门备案,作为今后选人用人的依据。违纪款87100元已经全部存入珠泉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管服务中心。(嘉禾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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