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近期,安仁县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竹山乡涟源村党总支部书记侯德明、村委主任侯廉文、村文书侯文、村妇女主任兼报账员龙海青、原村综治专干周善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截留扶贫专项资金用作村里日常开支问题。2016年涟源村生猪养殖专业户张某平和涟源村委会到县畜牧局争取5万元帮扶资金。2016年10月,张某平收到畜牧局拨付的5万元帮扶资金后,取出1万元现金交给村报账员侯文。侯德明当即组织侯廉文、侯文、龙海青和周善和开会研究决定将该资金不入村账,直接用于支付村里的日常开支。2017年12月,侯德明、侯廉文、侯文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龙海青、周善和受到通报批评问责处理。
2.龙海镇平山村党总支部书记王梅秋、原村文书兼报账员吴苏友、村妇女主任余红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借用他人项目开具税务发票报取防洪资金,用于归还村委会欠款问题。2013年龙海镇平山村向县财政局申请并获批了3万元防洪资金。11月,时任平山村党支部书记王梅秋与村委会班子成员吴友苏、余红商议借用村民谭某维修反背冲水库项目的名义报账套取3万元防洪资金。12月,项目资金到账后,全部用于归还村委会历年欠款。2017年12月,王梅秋、吴苏友、余红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灵官镇莽山村原党总支部委员、第三党支部书记李吉祥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虚增水渠硬化项目工程量,套取“一事一议”和“以工代赈”资金挪作他用问题。2016年,灵官镇莽山村到县农经局和县发改局争取10万元“一事一议”项目资金和6万元“以工代赈”项目资金。11月,时任莽山村支部书记李吉祥组织召开庙背组村民小组会议,决定将庙背组桥边水渠硬化项目工程以包工形式承包给村民李某寿和李某勤,由村委会负责提供施工材料,由庙背组组长李某春负责运输。2017年1月,为便于到镇财政所报账,李吉祥虚造包工包料水渠硬化合同和结算书,并虚增水渠硬化项目工程长度140米,套取16万元项目工程款后,分别支付了6.15万元包工款,3.8593万元材料费和1.36万元运输费,余款4.6307万元用于支付村里其他开支。2017年12月,李吉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安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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