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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通报1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0-29 16:08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期,汝城县纪委通报了1起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大坪镇坪湾村党支部书记宁兼意在贫困户识别中优亲厚友及镇原驻坪湾村、分管扶贫及民政工作领导曾海棠等9人在贫困户识别和整改清理、低保户清理整顿中失职问题。2015年8月至9月,时任坪湾村党支部书记宁兼意在该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中违规将其父母确定为贫困户,同时审核把关不严,对该村3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负有直接责任;时任镇政府驻村干部刘永春对此负直接责任。2016年4月至9月,时任县民政局副科干部、县低保清理整顿督查组工作人员邓树周,与时任大坪镇民政办主任杨芳芳在坪湾村低保户核查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该村2户不符合文件要求低保户未清理均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4月至6月,坪湾村4户违规纳入贫困户在全县扶贫对象整改清理中未清理,时任县委驻坪湾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宁忠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时任镇扶贫站站长叶爱民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该村2户不符合文件要求低保户在全县低保户清理整顿中未清理,时任镇民政办负责人杨梅对此负直接责任;时任镇驻村干部李华军对该村4户违规纳入贫困户、2户不符合文件要求低保户未清理均负有直接责任。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曾海棠作为时任驻坪湾村领导,对该村4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精准扶贫对象负主要领导责任;作为时任镇分管扶贫、民政工作的领导,对该村4户违规纳入贫困户未清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该村2户不符合文件要求低保户未清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此外,李华军还存在其它违纪行为。2018年10月,宁兼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永春、李华军、叶爱民、杨芳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杨梅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宁忠、邓树周、曾海棠分别受到诫勉谈话组织处理。(汝城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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