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8-10-19 11: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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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衡南县通报了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松江镇高峰村原支部书记胡玉华、县住建局工作人员王国华、栗江镇党委副书记吴传望等9人套取危房改造资金及履职不力问题。2015年,时任衡南县松江镇西桥村支部书记(后任合并的高峰村支部书记)胡玉华为解决村级财政问题,安排村干部阳道国、李英、阳黎明、胡伟平伪造危房户资料上报至松江镇建管站,时任松江镇建管站站长王国华及工作人员刘为民、胡玲华,时任松江镇分管城建工作的副镇长吴传望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未入户予以调查核实,致使胡玉华套取危房改造资金52500元,其个人侵占1065元。同时,胡玉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胡玉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王国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传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阳道国、李英、胡伟平、刘为民、胡玲华5人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阳黎明因现未担任村干部不再处理。
2、柞市镇中心学校校长周洁、财务专干肖金元等人虚报冒领贫困幼儿资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下学期,柞市镇中心幼儿园与民办幼儿园竞争生源时,虚报幼儿在园人数,骗取贫困幼儿资助资金,并将非贫困幼儿学费降低至贫困幼儿学费标准,违反了国家扶贫政策精神,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且违规将办公经费50000元弥补中心幼儿园经营亏损。周洁身为柞市镇中心学校校长,对此事负有领导责任,肖金元身为柞市镇中心学校财务专干,对此事负有直接责任。周洁、肖金元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衡南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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