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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做好结合文章 深化专项治理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1-17 11:48 来源:三湘风纪网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郴州市坚持专项巡察与专项治理相结合,通过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提升专项治理工作实效。2018年10月,郴州市委在年内启动的第三轮巡察中,调配全市巡察力量,市县上下联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市委组建2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分别对资兴市、桂东县开展专项巡察,县市区共组建9个专项巡察组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市县两级22个常规巡察组、8个交叉巡察组将脱贫攻坚履职情况纳入巡察重要内容,并形成脱贫攻坚专项检查报告。2018年1-12月,市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共发现并反馈问题72件,移交问题线索7件。各县市区开展扶贫领域巡察发现和反馈问题439件,移交问题线索166 件。
    一、突出“专项”重点,上下联动统筹部署
    一是高度重视,全市统筹抓部署。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对标对表党中央要求,在全市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并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常规巡察组和交叉巡察组的重点监督内容。10月12日,市委召开了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正式启动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至10月20日,县市区委巡察组也全部完成进驻。经统计,市县两级11个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共抽调92人,对22个乡镇22个贫困村和22个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开展了专项巡察。二是提升站位,突出专项巡察重点。专项巡察组根据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坚持政治巡察定位,突出“专”的特点,紧紧围绕“四个落实”,重点聚焦“八看”开展巡察监督。巡察时,巡察组不单看被巡察地区、单位对上级的决策部署是否组织了学习、进行了传达,而是更注重于是否结合当地和单位实际进行贯彻落实。三是强化培训,确保专项巡察效果。针对专项巡察工作实际,市县分别组织巡前业务知识专题培训会,邀请脱贫攻坚领域业务骨干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组进行系统业务培训,重点围绕巡察什么、怎么巡察、怎么从政治层面分析发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讲解。巡察期间,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也深入到巡察驻地对巡察情况开展调研指导,确保专项巡察方向不偏不移。
    二、强化成果运用,实行“点上巡察、面上反馈”  
    坚持以点带面,对巡察所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集中反馈和整改,进一步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发挥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一是创新反馈方式。为确保整改效果,对资兴、桂东两地反馈时,创新反馈方式,将点上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归纳后,对县(市)所有在职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所有乡镇党委书记,县(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领导和相关室组负责人,扶贫办、巡察办全体干部进行反馈,实行面上反馈共性问题,传导责任压力。同时创新反馈讲话形式,为强化领导抓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市委安排联系被巡察市县的市委常委参加反馈会议,既压实领导责任,也突出了市委专项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市级领导“一岗双责”要求,市委巡察办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照市级领导精准扶贫职责分工,分块整理后以巡察建议函的方式分送相关领导,并提请他们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经常性的指导、监督、检查。三是扩大成果运用。为充分运用好脱贫攻坚巡察成果,放大巡察效应,提升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质量,市委巡察办将巡察成果与市扶贫办共享,对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归纳综合后形成通报,并以市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义下发到全市各县市区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地各单位对照通报指出的问题未巡先改、前置整改、立知立改,用好政治体检成果。
    三、抓好整改落实,部门联动提级督查
    压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一是职能部门联动督查,强化面上整改。把巡察发现的问题按照部门职能分送,要求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巡察发现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分块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如财政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审计部分对工程项目违规操作、项目质量等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审计,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管;住建、交通、水利等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问题整改进行督查,确保脱贫攻坚政策执行到位,不走样。二是纪委日常督查,坚持常态整改。市委巡察办将巡察发现问题分送联系县市的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市纪委监委把督查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建立督查督办制度,出台了《市纪委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的实施办法》。市纪委监委加强巡察整改落实监督检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对巡察反馈发现问题整改的监督检查责任和措施。目前,市县两级纪委都已及时处置脱贫攻坚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特别是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公开曝光。三是巡察机构专项督查,实行销号管理。市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问题清单全部建立整改台账,统筹、协调、综合各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同时,对县、乡两级的整改情况实行提级专项督查,安排巡察组回访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发函督办,增强巡察震摄,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各项目标落地落实。(郴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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