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聚焦“四个坚持” 强力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双峰县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做到“四个坚持”,大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一、坚持高位推动,夯实治理之基
一把手直接推动。县委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县委专职副书记、县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及相关部门单位“一把手”为成员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领导小组,一盘棋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县委书记亲自部署推动,多次批示交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信访件,特别是针对村级小微权力风险防控工作,7次听取汇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乡镇党委书记进行约谈,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强后盾和强大动力。
一张图扎实推进。出台《双峰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治理重点、主要措施及具体要求,并配套制订了《双峰县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双峰县村级财务检查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子方案。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15项重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书”。对每阶段重点任务,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召开全县大会部署推进,确保工作成效。
一捆绳拴牢责任。出台《双峰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十个一律”》,明确规定对“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变相走样、敷衍塞责、形式主义”等10类违纪违规情形一律立案查处。印发《双峰县乡镇(经开新区)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规定(试行)》,明确对乡镇党政“一把手”的8类问责情形,压实党政正职脱贫攻坚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制定《科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试行)》,细化规范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权限等,统一问责标准,为全县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落实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依据。同时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
二、坚持重点突破,落实治理之措
紧盯村级财务。在2017年对全县并村前860个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审计,澄清村级财务家底的基础上,建立村级财务县乡两级联动检查制度。2018年在16个乡镇(经开新区)交叉检查的基础上,县纪委监委与县经管局组成4个联合检查组,通过查看乡、村制度建设及办公硬件配置情况、了解具体业务操作流程、查阅会计资料、召开座谈会、电话抽查扶贫资金入户情况、实地察看工程建设情况等方式,对16个乡镇(经开新区)及20个贫困村和重点村的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4个方面9大类问题,交办问题线索6起,目前正在抓紧整改和查处。
紧盯干部作风。建立常态化作风督查机制,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与县脱贫攻坚和扶贫开发联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联合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导航进村方式,深入扶贫一线每月开展一次作风督查,所有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一律建立台账、统一研究处理。2018年专项督查发现问题线索13起,处理相关责任人员39人,涉及科级干部10人;调整不胜任帮扶队员51人,召回违反工作纪律的帮扶工作队长2名。
紧盯扶贫资金。从县审计、财政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4个扶贫资金专项检查组,重点围绕意识不强、责任不实、贪污侵占、行贿受贿等六个方面问题,对全县21个行业主管部门和16个乡镇(经开新区)开展扶贫资金专项检查,交办问题线索12件,已办结9件。对全县涉农、扶贫、民生资金清理“回头看”进行专项检查,对“回头看”履责不力、资金监管不严的9个单位和89名责任人严肃问责,诫勉谈话20人,立案查处10人,其中问责副科级以上干部29人。
三、坚持利剑高悬,压实治理之责
“零拖延”速度快办。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机制,成立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试行)》,上级交办、转办件、领导批示件、信访件及县直有关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向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移送,由其统一归口、分流处置。建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各级纪检监督机关对脱贫攻坚领域内违纪违规案件,第一时间优先重点从快从严查办。2018年全县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161条,立案105件,查处297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追缴违纪资金193.7652万元,退还群众资金50.6928万元。
“零容忍”态度严查。对扶贫领域重要举报和重大问题线索一律直查直办,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负责,既查违纪人员又查监管部门,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确保案件查清查透,问责处理到位。如对县民政局副科级干部、原安置办主任朱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朱某被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其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对该单位党政一把手、派驻纪检组组长在内的9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与处理;查处了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虚列支出套取资金问题,对唐某等30余人进行了严厉问责。
“零遮掩”姿态曝光。建立完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通过主流网站、手机短信、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体,及时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查处情况,通过用身边人和事,常警示、勤提醒,取得处理一个、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良好效果。2018年内部通报扶贫领域典型案例14期67件,涉及138人;公开曝光典型案例13批次59件,涉及123人。
四、坚持标本兼治,抓实治理之效
打造一个品牌。深入挖掘曾国藩“家文化”,通过举办曾国藩国际学术研讨会、富厚大讲堂、“曾国藩家规、家训、家风”专题党课,打造曾国藩廉政教育基地,拍摄《湖南双峰曾国藩:清芬世守盛德日新》专题片等系列活动,弘扬清正廉洁价值理念,筑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思想防线。
建好一个平台。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平台,出台涉及三大类29项具体事项的“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图,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和流程图、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员救助、城乡低保等事项在平台公开公示,确保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切实抓好平台投诉举报管理,一方面加大平台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和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另一方面建立平台投诉举报办理结果“五级审核”制度和“回访”制度,全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完善一批制度。把制度建设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实现查处一例案件、健全一套制度、规范一片管理的目的。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意见》《双峰县关于严格实行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的通知》等11项村级管理制度,筑牢村级权力运行“防火墙”;出台《双峰县涉农、扶贫、民生项目申报管理(暂行)办法》和《双峰县涉农、扶贫、民生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扎紧涉农项目资金管理的制度笼子。(双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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