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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源:让扶贫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1-08 08:55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7年以来,涟源市先行先试,探索建立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体系,将扶贫资金、项目全范围、全过程进行公开公示,确保政策在阳光下运行、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使用,从源头上遏制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这一自主改革举措得到国务院扶贫办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央视《新闻联播》和《焦点访谈》栏目、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中国纪检监察报等进行了专门推介报道。涟源市以此为核心内容的乡村治理模式,已由省里推荐至中央部委作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县”。
    一、基本做法
    一是突出“全”字,资金项目全面公开。出台《涟源市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涟源市扶贫项目管理办法》《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所有涉及到扶贫领域的资金项目一律公开。凡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必须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村级实施扶贫项目,必须按“四议两公开”要求,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申请、乡审核、市审定的程序录入项目库,实行市乡村三级公示,做到决策决议、实施过程、验收结果公开。
    二是突出“广”字,公开载体广泛拓展。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多维度多层次实施公开,做到公开公示的内容网上可见、手机可查、栏内可看,充分顾及到各类群体。线下层面,市乡村三级设置脱贫攻坚工作公示栏,统一建设样式、内容设置、格式要求,定期更新内容,让老百姓看得到、看得懂。线上层面,依托省“互联网+监督”平台,设立“村级小微权力”特色版块,包括“村级工程项目”“办事结果公示”等专栏,并在全市504个村(社区)全覆盖安装终端查询机,按“一村一群、一户一人”建立村务监督微信群,使公开更加实时、更加高效。
    三是突出“实”字,公开内容严格把关。村级扶贫项目建设,从项目决策,到项目招投标、项目实施,再到验收结算,全过程公开项目基本情况、决策会议记录、施工合同、验收结算等环节的文字和图片资料。乡镇对公示内容逐一审核把关,严格按标准化模板要求将公开数据逐笔录入平台,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更新,做到线上公开内容与公示栏公开内容相互印证,公开的会议记录、合同及财务票据与纸质档案相互印证。市直主管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资金项目,加大监管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是突出“严”字,监督执纪有失必纠。公开监督电话、举报网址,统一设置了市委书记、市长脱贫攻坚服务热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建立扶贫资金项目监管制度,通过专项巡察、联合审查等形式,对项目的招投标、验收等是否合法合规,项目实施是否随意变更,资金投入使用是否规范,报账材料是否真实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开。对虚报、冒领、挪用、骗取、套取资金项目等违纪违规问题,予以严肃追责问责。2019年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93件,其中立案210人,追缴资金227.89万元,清退群众资金101.4万元。
    二、主要成效
    一是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逐步规范,信访矛盾“断崖式”减少。通过设立小微权力清单,约束村级权力,将扶贫资金项目关进制度“笼子”,规范村里的事权、财权,有效解决了以往村级扶贫资金项目使用管理不规范、“蝇贪”“蚁腐”频发多发的问题,群众情绪也得到有效疏导。2019年以来,涟源市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65件,反映的基本上都是以前的老问题,新发问题很少。公开在“互联网+监督”平台的2538个村级工程项目,未发生一起群众上访事件。
    二是基层干部规矩意识明显增强,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有力遏制。由于扶贫资金项目就在老百姓眼皮底下运行,乡村干部用权不敢再任性。守纪律、讲规矩,时刻接受群众监督已经成为乡村干部的普遍共识。基层扶贫领域“微腐败”得到遏制,有效防止了村干部克扣挪用、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2019年以来,涟源市共立案查处涉及扶贫资金项目的乡村干部腐败和作风问题21件,其中发生在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体系运行以后的,仅有2起。
    三是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乡村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依托互联网平台,群众要了解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实施、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随时随地在手机上就可以做到,实现了“让群众跑腿”到“让数据跑路”的转变,基层党群干群关系变得越来越融洽。通过完善和落实“四议两公开”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民主监督机制,极大提升了乡村治理水平,进一步激发了村干部和村民齐心协力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内生动力。(涟源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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