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聚焦“四子”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

2019年是新化县脱贫摘帽年,县纪委县监委根据省专治办《关于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聚焦“四子”扎实开展专题集中治理,至11月底共立案查处81人,追缴违规资金264.89万元,退还群众资金246.65万元。
一、精心组织,压实责任“担子”。一方面,把责任层层压实。高位推动,周密部署,牢牢揪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层层压实。根据各个专题治理的特点,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认识不足、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人员予以问责,截至2019年11月底,共履责约谈4个单位13名领导干部。严格对照集中治理内容和要求,深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深挖细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把责任条条细化。制定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建立起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集中治理责任落实机制。比如,在教育扶贫集中治理中,出台《新化县教育局“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实施方案》《新化县教育扶贫责任追究办法》等文件,要求教育局列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每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并实行项目化管理,每项任务倒排工期,由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对照倒排工期表每月进行督办,督查结果纳入对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有的放矢,开出对症“方子”。一是拓宽线索来源。除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巡察“探照灯”作用外,还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问题线索。比如,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大数据比对发现意思问题线索204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治理通过对2016-2018年9000余条易扶搬迁数据与11800余条危房改造数据进行大数据比对,发现重复享受扶贫政策问题线索22条,清退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4户。二是深入督促检查。针对部分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推进不力的情况,县专治办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成立6个督查组,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实地察看、抽查财务账目等方式开展督查。比如,生态扶贫集中治理共开展督查6次,对全县10个乡镇各选取2个村进行检查,共涉及项目46个,涉及资金425万元,共发现问题并责成整改到位11个。三是创新监督机制。重点探索村级工程项目监管新机制,项目资金实行乡镇评审,“四议两公开”施行年度决议制度,规范村级工程项目配套费用等。目前在炉观镇进行的改革试点工作已独立完成预算、结算评审项目13个,核减24.98万元。下一步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广。
三、严肃执纪,查处涉贫“案子”。一是严查快处问题线索。县纪委县监委积极收集扶贫领域涉纪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清理审计等方面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明确专人负责,进行分类梳理,建立明细台帐,及时交办相关单位限期办理,一般问题原则上要求在1个月内办结,对办结不及时或办理不力的,予以追责问责,对2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警示约谈,对1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予以诫勉谈话。二是开展越级重复和扶贫领域信访件挂牌销号专项行动。对2018年以来未办结、未息访的越级重复和扶贫领域信访举报件312件进行交办,现已办结286件,办结率达92%。强化跟踪督办,实行每周更新进度,每月按时通报。重点查办了“1•24”案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县住建局燃气办主任张某等人侵害群众利益违纪违法案等典型案件。三是加大直查直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提级办理,加大对职能部门和建设工程重点领域及大额资金拨付的查处力度。共查处科级干部24人,科以下干部39人,切实解决扶贫领域“问题表象在下面,根子在上面”的问题。
四、整章建制,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曝光工作的通知》,对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相关乡镇、村(居)须在收到《通报》后10日内复印张贴于各村(居)务公开栏内;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还须通过“村村响”进行点名道姓公开通报。今年1至11月,县专治办通报12期48件103人。 二是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对专题治理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认真分析问题发生的原因,找出问题根结,有针对性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扎紧制度“笼子”,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生态扶贫、涉农补偿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村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助资金必须直接拨付到村级财务账户或通过“一卡通”平均发放给农户,严禁发放到村、组干部或少数村民代表,否则以套取惠农资金处理。易地扶贫搬迁专题治理中,针对少数人员重复享受危房改造补助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这一共性问题,县专治办下发整改函,责成县住建局和县扶贫办迅速协商,建立了相互联审制度,完善了审批程序,堵塞制度漏洞,减少可钻“空子”,做到一个专题治理,规范多个部门。三是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结合主题教育及其专项整治,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挖掘罗盛教、成仿吾、陈正湘等红色名人事迹,发挥廉政文化基地和君子文化基地的辐射作用。重视家风家教,积极参与策划设计“上梅红”家风家教传习讲堂。(新化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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