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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四个抓好”确保“一季一专题”落地见效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2-19 16:36 来源:三湘风纪网

    今年以来,娄底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五个一批”扶贫政策落地落实,按照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以“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为抓手,突出监督的再监督,全力护航脱贫攻坚决胜冲刺。
    一、在治理模式上抓好责任到位。一是压实责任。把“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作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抓手,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明确专题治理采取市专治办统筹、市直职能部门牵头、相关责任部门配合、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的模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治理责任体系。二是压茬推进。按照省纪委的统一安排,从“产业扶贫”到“社会保障兜底”专题,一茬接着一茬,坚持早谋划早准备。由市直牵头单位明确牵头领导、联络员提前1个月与市专治办对接,召开联席会议,共同讨论研究确定治理重点,确保专题与专题之间无缝对接。同时,每个专题又根据各自行业特点分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等环节按阶段推进。三是落实线索移送机制。出台《娄底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专题治理成员单位在受理举报、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线索不按要求移送的,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截至11月底,专题治理职能部门移送问题线索125条。
    二、在治理内容上抓好统筹推进。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一季一专题”与专项巡察整改、民生领域专项整治等结合起来,统筹部署、一体推进,持续发力。一方面融入“娄底元素”。坚持问题导向,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为全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市专治办深入调研,收集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在省纪委要求的治理内容上融入“娄底元素”,进行拓展和延伸。如教育扶贫专题,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支教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作为治理任务予以整治;易地扶贫搬迁专题,增加了“搬得出、稳得住”落实情况的整治。另一方面做好结合文章。力戒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日常工作与专题治理“两张皮”。将“四个一”(一口井、一条路、一棵树、一个农场)专项巡察整改落实与“一季一专题”治理结合起来,对产业扶贫、生态扶贫专题进行再回头、再起底、再落实;将教育扶贫、社会保障兜底专题与主题教育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同步推进,同步调度。
    三、在治理方式上抓好精准监督。一是强化日常监督。将专题治理工作纳入市直职能部门日常监督的内容,作为业务检查的重点,在自查自纠阶段开展两轮以上检查,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时部署推进,主动自查自纠。市专治办结合村级小微权力+“互联网+监督”工作每月一轮重点督查,先后开展“四不两直”督查和党风政风专题调研8次,发现问题36个,有力推动了县市区专题治理工作。二是聘请第三方力量参与。“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中,为精准发现问题,聘请第三方注册会计师、高级工程师参与监督检查,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如易地扶贫搬迁专题集中治理中,聘请了6名专业人员分3个组,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账目等方式对各县市区治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58个。三是借力大数据分析比对。在生态扶贫专题中,比对发现疑似问题线索477条,查实违纪违规问题31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组织处理44人,退缴资金12.21万元。在易地扶贫搬迁专题中,市县两级专治办将重复享受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人员进行数据碰撞,发现疑似问题线索65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组织处理90人,退缴资金37.78万元,清退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人员4户。在教育扶贫专题中,将扶贫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数与教育部门享受补助的人员进行碰撞,比对各类数据27.9万余条,精准发现教育扶贫领域疑似问题线索230条。
    四、在治理实效上抓好整改落实。一是注重问题整改。在“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中,特别注重职能部门自查自纠过程中自我整改、自我纠正的质量和水平,给予足够的时间进行自我查摆和纠正,再由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重点监督检查,对自查自纠走过场、虚假整改等情况,一律从严追究,形成主动纠错从宽、拒不整改从严的鲜明导向,为消化存量、遏制增量探索有效途径。截至11月底,全市各专题共自查自纠问题1213个,整改1200个,整改率达98.9%。二是注重完善制度。坚持查处问题与堵塞漏洞相结合,督促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以案为鉴、完善制度。自开展“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以来,市县两级职能部门共出台制度23项,修改完善制度9项。如市本级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出台《新化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涟源市林业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冷水江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三是注重增强群众获得感。2019年娄底市纪委市监委出台专门制度,对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虚报套取等“雁过拔毛”的违纪违规资金,按照应退尽退的原则原渠道直接返还,是发给个人的就直接退还个人,最大限度地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今年以来,共退还群众资金832.31万元。(娄底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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