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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贯彻“三个精准”护航脱贫攻坚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12-26 17:25 来源:三湘风纪网

    自专项治理开展以来,雨花区纪委区监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纪委“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要求,立足职能职责精准发力,不断理清思路、压实责任、做实措施,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一、精准把握定位,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一是立足长线部署。结合雨花实际,印发《长沙市雨花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每季度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全面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根据不同专题的内容、特点,逐一明确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实施方法和标准要求,细化“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责任。二是科学建立机制。坚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监督”定位,充分发挥扶贫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建立区纪委区监委总体统筹、牵头部门组织实施、责任部门协作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强化协调联络和情况互通,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既各司其职又形成合力,避免“包打天下”或“单打独斗”。三是强化检查督导。加强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的提醒督促,每个专题的治理工作,都对相应牵头单位、责任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以督办函的形式向区扶贫办、跳马镇等单位交办相关问题,督促部门单位扛责上肩、积极履职,严防压力层层递减或因时间跨度较长不了了之等问题,确保“一季一专题”有力有序推进。
    二、精准发现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一是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对涉及跳马镇的问题线索、信访举报等情况的调查研判,针对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已经完成的实际,不搞简单照搬和大水漫灌式的盲目治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行动,经请示市纪委同意后将易地扶贫搬迁更改为涉黑涉恶腐败集中治理,开展专项督查3次,约谈跳马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各1次、村(社区)党总支书记15人次,净化一片领域。二是紧扣治理重点。聚焦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紧盯资金款项、工程质量、程序手续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工作机制和工作作风方面开展集中治理,着力发现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地,确保红利应享尽享、应退尽退,防止单纯纠正业务和工作性问题。如,针对66名贫困对象因购买了其他险种而无法自动购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情况,跟踪督促区医保局加强对上沟通,直至问题全部解决。三是改进方式方法。一方面,统筹全局工作与专项工作,把“一季一专题”与正在开展的工作有机结合。如,生态扶贫专题与生态公益林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使用整治合并实施,教育扶贫专题与秋季开学督导、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专项整治中同步展开,防止“两张皮”。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四不两直”,不增加基层负担,不影响基层工作。如,今年4月份,督查组直接深入50户农户家中走访了解情况,通过与农户面对面交流,发现相关问题8个,提醒谈话5人。
    三、精准作出处置,深化以案促改标本兼治
    一是严格执纪问责。与相关职能部门以及信访、巡察、案管、派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扶贫领域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倾斜力量优先办理和调查处置,坚持直查直办、快查快办,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2019年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起,党纪政务处分10人,组织处理7人,通报典型案例1期2起。二是坚持严管厚爱。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在执纪问责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真正理解和体谅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的扶贫干部,对一般性失误和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但未造成实际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多以批评教育为主,对10名受到处分的同志及时跟踪回访,鼓励引导其认真汲取教训,积极努力工作,激发和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三是注重建章立制。针对集中治理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迅速整改的同时,注重把问题整改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安排,先后健全完善《产业扶贫利益联结机制》《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考核办法》《学生资助公示制度》等多项制度机制,真正把规矩立起来,管好长远长效。(雨花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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