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以“四五六”工作法探索创建“廉洁村”

针对村干部在扶贫领域“不廉、不公、不为”问题,洞口县纪委县监委探索“四五六”工作法,在全县117个贫困村争创“廉洁村”,打造117支廉洁干事的脱贫致富队伍,切实保障脱贫成效,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2019年1至11月,洞口县立案农村党员干部215人,占全县立案总数的72.39%。其中1个村处分2名以上的案件就有23起,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6%。
一、落实“四方”责任,创建认领“扎实”。围绕创建活动总体要求,统筹联动,担当尽责,形成“党委主抓、部门联动、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工作持续合力。一是做“领头雁”,县委带头“认领”。县委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省、市脱贫攻坚高质量发展要求,成立了创建“廉洁单位”活动领导小组,把“廉洁单位”创建纳入绩效评估体系,拨付20万元创建经费,制定下发了《关于在全县117个贫困村开展“廉洁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在脱贫攻坚“周调度、日办公、夜会商”工作会议上,县委多次强调“廉洁村”创建工作。二是当“施工长”,镇村全面“认领”。召开全县“廉洁单位”创建动员会,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党(工)委切实履行创建主体责任,党委书记认真当好“施工队长”,签字背书,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专门抓,创建机构具体抓,创建标准明确、创建措施过硬。117个贫困村主动申报,117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和村党支部书记将创建活动融入脱贫攻坚“日办公”中,作为当前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三是任“督导员”,纪委当场“认领”。利用县乡一体化管理体制,县纪委县监委安排4个纪检监察室,负责协调指导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的贫困村创建“廉洁村”工作,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督促4个纪检监察室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同时将117个贫困村创建“廉洁村”的落实情况纳入巡察内容。
二、严把“五好”标准,创建聚焦“务实”。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制定了“五好”创建标准。一是廉洁履职形象好。针对少数村干部文化素质不高,法纪观念淡薄问题,将廉洁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要求村干部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杜绝庸懒散慢、办事不公等现象。同时,聚焦驻村帮扶工作队员,把他们是否有违纪违法现象,群众满意率高纳入所驻村创建成功的指标。二是村务公开执行好。把强农惠农政策、发放对象、发放金额等全面公开,党务、村务、财务等重大事项按期如实公开,“互联网+监督”平台录入数据及时更新。三是集体“三资”管理好。严格执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村集体财务由乡代管,报账及时,票据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及时登记,账实相符,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四是民主监督发挥好。把群众办事有流程、有步骤、有接待人员,办事方便作为创建标准,督促村支两委主动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村务监督有阵地,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好。五是脱贫攻坚成效好。充分发挥村班子“领头羊”作用,强化执行力、凝聚力、战斗力,确保群众收入和集体经济位居当地贫困村前列或增幅较大,无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无集体访、重复越级访,无重大负面舆情,无涉黑涉恶、“毒黄赌”、涉邪教和重大刑事案件。
三、丰富“六大”载体,创建动作“落实”。对照“五好”标准,倡议各贫困村通过上一次廉政党课、搞一次廉洁宣传、过一次村务“筛子”、来一次整治“回头看”、做一次廉洁“会诊”、访一次“廉内助”,实现创“廉”与脱贫攻坚的紧密结合。国庆前后,全体县级干部进入117个贫困村完成党课课程,24个乡镇、街道、管理区随后继续在117个贫困村全面铺开第二轮党课学习,共为党员干部上党课202次。组建24支“廉内助”家访小分队走进村干部家中,对干部的家属开展廉政“家访”221次。开展“带着板凳进村”下访,对117个贫困村村务过“筛子”。今年10至11月全县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业务内举报50件,其中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件22件,环比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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