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探索施行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工作的做法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探索施行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通知》要求,桃江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具体任务梳理监督重点,落细监督举措,落实责任主体,高效精准稳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工作。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动监督工作
把落实好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作为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一是认真领会上级精神,准确把握探索“尺度”。起草过程中多次与省市纪委监委对接、专题汇报,确保探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
二是县委高度重视,专题听取制定监督清单制度工作情况汇报并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制定出切实可行又体现桃江特色的监督清单。
三是县纪委县监委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监督清单起草工作。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门起草班子的干部召开会议,开展 “头脑风暴”,对监督清单思路、构架等畅所欲言。
四是广泛调研,摸清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底数”。一方面各相关行业扶贫部门理清2020年扶贫工作要点;另一方面成立由县纪委县监委分管领导牵头的前期调研组,对全县14个主要行业扶贫部门上门开展调研,对各部门全年脱贫攻坚任务进一步量化,列明工作举措,查找风险点。
五是充分征求意见,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组织召开意见征求会等形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47条。
二、突出特色,落实落细监督内容
监督清单紧密结合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体现桃江特色、非贫困县特点,按照“压实帮扶责任、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巩固脱贫成效、乡村振兴”4大类,明确52项监督重点。
突出工作重点。监督清单52项监督重点中,涉及“两不愁三保障”政策落实的15项,涉及巩固脱贫成效的27项,占比分别达到29%和52%。这43项监督重点聚焦剩余未脱贫人口881户1936人脱贫问题和巩固42564名已脱贫人口脱贫成效。
突出桃江特色。监督清单聚焦桃江特色笋竹产业发展,把笋竹基地建设、培育笋竹特色乡村产业、刺激笋竹消费扶贫产品等方面作为重要的监督内容。如“以公司+竹笋专业合作社+笋用林基地+贫困农户的模式扶持2000名贫困人口”,明确要求监督牵头单位对利益联结机制、资金监管、公示公开、政策落实等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开展监督。
突出阶段特性。根据各时间段工作重心,对监督清单按季度进行动态调整。如当前受新冠肺炎影响,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岗就业成为当前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不见面不打烊”业务办理服务新模式;对因政策调整不允许继续参与特种养殖的贫困户实行“一户一策”帮扶。
三、靶向精准,传导压紧监督责任
监督清单紧扣责任压力传导,明确监督主体、责任、路径,提高清单的针对性、操作性。
一是监督靶向精准。监督重点指向各级党委、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在2020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中承担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脱贫工作部署一项监督一项巩固一项要求,做到脱贫攻坚工作与监督同步进行,变事后监督为事中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如“建设就业扶贫车间10家”、“完成400名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等量化细化监督重点25项,占全部清单的48%。通过具体详细的监督清单,明明白白告诉责任单位要干什么,监督牵头单位要监督什么,使监督更具体、更有针对性,既明确了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又压实了监督牵头单位的监督责任。
二是监督方式得力。监督清单中所有监督牵头单位具体到县纪委县监委各相关片区、机关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及乡镇纪委,每项监督重点明确具体的监督牵头单位,同时根据监督任务特点,对监督任务重,涉及跨部门的专项监督、重点监督事项启动片区协作联动,形成分工合作明确的监督责任体系,将全县各纪检监察组织的人员、力量、时间聚焦到扶贫领域监督工作上,实现了监督力量聚合。
三是监管措施高效。一方面对监督重点廉政风险点、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判,精准制定监督措施;另一方面发挥监督牵头单位的“再监督”作用,督促责任单位积极履职尽责,主动加强防控。
四、完善机制,稳步推进监督质效
目前,监督清单制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桃江将在抓好落实的基础上,继续勇于探索,不断总结经验,确保监督清单制度取得实效。
(一)落实落细清单责任。督促全县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工委)对照《关于印发桃江县2020年扶贫领域监督清单的通知》要求,组织专门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标对表分类排查,进一步细化监督清单内容,综合制定本部门2020年扶贫领域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针对每项监督事项分别明确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的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领导,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清零管理。
(二)破解基层监督难题。监督清单涉及点多面广,监督任务繁重复杂,依托大片区协作联动机制,全面整合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纪委以及其他纪检监察组织力量,破解监督机制不顺,监督人手不够,监督能力不足等难题。通过跨乡镇、跨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监督、重点监督,强化日常监督,确保监督清单落实过程中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化。
(三)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监督清单落实情况的调度,督促各监督牵头单位采取听取汇报、谈话、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责任单位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干部作风、工作进度、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改正,通过现场督办、协调督办、发建议书等方式提出整改意见,推动扶贫领域监督向深入、日常、主动监督转变。
(四)纳入年底绩效考核。将扶贫领域监督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考核得分按比例折算用于桃江县2020年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和绩效评估。(桃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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