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实施情况汇报

自3月10日收到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探索施行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通知》后,我委高度重视省纪委监委选定我县探索施行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重大部署,迅疾启动相关工作,扎实推进扶贫领域“清单式”监督工作的实施,做到了早谋划、早安排、早行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迅速组建机构队伍。3月11日,成立了龙山县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龙儒文任组长,县纪委常务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梁海波,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曾有成,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李昌裕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纪委常委杨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覃家华担任,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检查组、执纪问责组和宣传报道组4个工作小组。目前,已选派4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办公。
二、着力理清工作思路。3月18日,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实施,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凝聚信心决心,研究工作思路。会上,形成了将扶贫领域“清单式”监督作为全年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的共识,达成了“组建一支队伍、制好一张清单、整治一批问题、规范一些领域”的初步工作设想。同时,把探索施行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写进县纪委全会工作报告,在3月20日召开的纪委全会上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此外,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研究探讨,我们进一步认识到,要确保扶贫领域“清单式”监督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组建一支高素质的工作队伍是前提,制好切实可行的监督清单是关键,建立有效的工作推进机制是保障。实行清单式销号管理,要按照“找准问题——整改问题——问题动态清零”的思路进行,才能靶向治理、精准高效。
三、精心编制监督清单。根据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新情况、新任务,对扶贫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廉政风险点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并结合近年来扶贫领域的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信访举报、案件查办和扶贫考核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精心编制监督清单,明确监督重点、找准监督对象、制定整治措施,为 “清单式”监督工作的全面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为使监督清单有较强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我们以点带面查找扶贫领域群众关注度高、监管漏洞大、影响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重点部门、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并将其作为重点监督内容列入监督清单,以“小切口”推动“大整改”。为编制好监督清单,我们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征求多方意见建议,不断修改完善。3月12日,召集县扶贫办、县攻坚办、县驻村办、县脱贫攻坚十一项工程指挥部以及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交运局等职能部门开会探讨、征求意见;3月18日,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监督清单的编制;3月23日,专程赶赴湘西州纪委监委进行专题汇报,听取州监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的指导意见;3月11日以来,县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工作办公室人员数次召开碰头会,认真研究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对监督清单进行反复修改完善。目前,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初步探索中,监督清单已四易其稿,分“扶贫责任落实、扶贫政策落地、扶贫项目建设、扶贫产业发展、扶贫资金监管”5大类54个问题表现,列出了重点监督内容,明确了监督对象、整治措施、责任主体和整治时限。
四、及早谋划保障措施。初步拟定了《龙山县2020年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实施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特别是在“方法步骤”中明确,扶贫领域“清单式”监督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日常检查、专项督查、现场核查、跟踪访查和延伸调查等方式着力靶向整治,精准查找问题,限时整改问题,严查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取得明显工作成效。监督清单制度从3月30日开始全面施行,至12月底结束,按照六个步骤压茬推进。一是前期准备阶段(3月30日之前),主要是精心编制监督清单,明确监督方向、重点、对象及责任主体;二是动员部署阶段(3月30日至4月10日),主要是召开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时间任务,传导工作压力,营造舆论氛围;三是自查自纠阶段(4月10至6月10日),主要是监督对象根据监督清单所列重点监督内容,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到人、到事、到点查找具体问题,填报《扶贫领域存在问题自查表》,并按照边查边改的要求,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四是监督检查阶段(4月20日至6月30日),主要是梳理汇总各监督对象填报的《扶贫领域存在问题自查表》,并结合大排查、大起底查找的一些具体问题,形成《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清单》并进行集中交办,督促各监督对象及时整改到位,整改进度实行一周一报送。五是执纪问责阶段(4月10日至12月30日),主要是将执纪问责贯穿到“清单式”监督全过程,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查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等行为;六是建章立制阶段(6月30日至12月30日),主要是通过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等措施,督促监督对象举一反三,深入排查分析问题成因,理顺机制,堵塞漏洞,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防范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发生,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另外,为更好地保障监督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我们即将出台《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着力构建五大工作机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全面推进,取得成效。一是建立挂钩联点机制,根据被监督对象的单位性质、所处区域、扶贫职责、问题表现等情况,实行县纪委监委机关各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挂钩联点工作责任制,负责各自联点监督对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查指导,负责查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负责指导、协调、督促联系乡镇(街道)、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分管部室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工作,对所联系、分管机构的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建立统筹协调机制,由县扶贫领域监督清单制度工作办公室负责“清单式”监督工作的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工作,切实做好清单编制、方案制定、情况汇总、台账管理、调研指导、工作通报等具体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调度会,通报、分析有关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建立督查督办机制,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跟踪访查、全面核查等方式,对各监督对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行动迟缓、进度滞后的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对拒不整改、虚假整改和整改不力的,严肃执纪问责。四是建立整改公示机制,利用被监督单位的党务政务公开栏和“龙山廉政”微信公众号、全县403个“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对监督对象每个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干群监督,以干部、群众的满意度作为问题整改完成与否的评判标准。五是建立销号管理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对整改问题分为已整改、正在整改、未整改三大类进行分类管理,按照问题整改“完成一个、满意一个、核销一个”的原则,逐件落实反馈,逐件记账销号,直至所有问题动态清零。(龙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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