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四个到村”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最后一米”

石门县纪委监委深入贯彻省纪委书记傅奎同志来石门考察调研指示精神,全面推广“一线工作法”:即走出办公室,直抵贫困村、直达贫困户,着力打通扶贫领域监督“最后一米”。
一是机关干部下沉到村。今年先后开展了“联点包乡督责任、驻村入户访民情”主题活动和决战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入村督查及入村督查“回头看”三大主题活动,百名机关干部深入全县122个重点(村居)开展政策宣讲、工作督导、信访化解等活动。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县专治办分门别类建立台帐,实行销号管理,每位督查人员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包干负责,一管到底。发现并解决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380个,需要关注的群众诉求270个,责令限期整改问题97个,发函交办问题13个,解决群众实际问题129个。
二是交叉“微巡察”延伸到村。探索开展村级“微巡察”,改变以往巡乡带村的延伸巡察方式,直接进驻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按照“县主导、乡主体、村主责”的工作思路,贴近群众关心关注、贴近群众生产生活、贴近群众喜闻乐见,通过聚焦村级微权力的运行,建立健全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把从严治党的压力、责任传递到最基层最末端,实现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积极转变。目前已选取6个村(社区)开展试点,走访群众560余户,发现问题91个,移送问题线索16条。
三是派驻监督力量拓展到村。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以扶贫领域巩固拓展“一季一专题”为抓手,开展关键岗位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查阅工作资料、个别谈话、入户走访等工作措施,重点督查经办就业扶贫业务的关键部门(岗位)是否存在组织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不力、扶贫公益岗位审核把关不严、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流于形式,以及经办社会兜底保障业务的关键部门(岗位)是否存在对已脱贫对象因疫情原因返贫风险动态监测、摸排不力等问题。下一步将在全县随机抽查3-4个乡镇(街道),抽查的乡镇(街道)随机抽查2-3个村开展“就业扶贫”、“社会兜底保障”行专项督查。
四是纪检监察工作覆盖到村。将全县22个乡镇区(街道)划分成五大片区,由县纪委监委一名委领导包片,所有乡镇区(街道)专职纪检干部联系到村,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包村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组织建设的实施方案》,全县331个村居已配齐纪检员和监督员,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形成了“县统筹抓乡促村”的工作格局。(石门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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