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构建“四项机制” 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茶陵县纪委监委按照“深、快、实、准”工作要求,构建“四项机制”,确保“四个不摘”政策持续得到落实,做实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相衔接的“后半篇文章”。
以深挖问题为导向,构建综合监督机制。立足监督第一职责,以发现问题为导向,构建联点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联合监督的综合监督机制。今年来,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组织580余人次,下沉到120多个村(社区),入户走访620余户,全面察民情,解民忧。全县累计发现涉及脱贫攻坚问题963个,其中,通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102个;通过春耕备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9个;通过县专治办和微群办交办扶贫领域问题163个;通过入村督查发现问题103个,通过“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发现问题56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以快速响应为导向,构建问题交办机制。县纪委监委主动对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建立联合交办督办机制。通过集中交办、即时交办等方式对上级交办和检查发现的涉贫问题全部进行快速交办,压紧压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明确行业部门或乡镇(街道)为整改责任单位,对问题限期整改办结;县纪委监委相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为督办责任单位,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株洲市纪委监委督查发现的19个涉贫问题进行交办,要求限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全面摸排同类问题,目前已全部按时间要求整改并向市纪委监委反馈。
以扎实整改为导向,构建清单销号机制。县纪委监委汇总各类问题,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主体,规定时限办结,并安排督办主体全程跟踪督办,促推各有关单位如期完成整改任务,真正做到反馈问题不清零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如火田镇洲陂村才人坡组24户120余名群众饮水受到影响,存在季节性缺水。县纪委监委发现该问题后马上向县水利局和火田镇党委政府进行交办整改。县水利局立刻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并且举一反三,加强对同类问题的整改。2019年下半年以来,县水利局投入2596万元进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改造,惠及群众3.18万人。
以精准查处为导向,构建问责督促机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通过县委问责、县纪委监委问责、其他部门党组织问责等方式,督促各单位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如针对县联通公司驻小潭村工作队作风漂浮,帮扶成效不明显,被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多次约谈仍无改观问题,县纪委监委下发书面督办函,督促县驻村办致函市联通公司并建议严肃处理。市联通公司迅速反应,对3名工作队员予以处分,并对茶陵县联通公司总经理予以免职处理。2020年1-11月,全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立案4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茶陵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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