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区:结合区情善用巧劲 监督护航乡村振兴

大通湖区纪委监工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结合大通湖区人少、体量小的管理区区情,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善用巧劲、常用韧劲,充分整合资源,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
一、四方监督,减轻基层负担。区纪委监察工委与区督查室、区乡村振兴局、区驻村办建立联合督查机制,将乡村振兴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任务工作开展、驻村队员工作纪律、专项资金使用等情况纳入联合督查内容,联合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集中交办问题,联合印发通报,合力推动问题整改,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多方上报材料给基层造成负担。截至目前,4个单位共开展各项督查16次,检查乡村27个,发现问题23个,印发通报3期。
二、室组联动,串联监督力量。制定10个方面乡村振兴领域监督清单,从监督清单所涉及的9个行业领域选取专题内容,分配给相应纪检监察组牵头开展集中治理。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探头”作用,靠前监督,全过程监督,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推动问题整改。制定大通湖区纪检监察片区协作联络机制,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业务室在监督检查、办信、办案等方面通力合作,既发挥派驻的靠前优势,又突出专项监督的针对性。今年以来室组联动开展监督检查21次,办理乡村振兴领域案件11件。
三、巧借“大数据”,广泛发掘问题线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按月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公开全区乡村振兴资金使用情况,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积极运用平台的“大数据”碰撞比对功能,全面筛查农村低保、危房改造、退耕还林补贴、致残人员生活补助等惠民惠农政策中存在的审核不严、信息录入缺失、补贴发放不及时、虚报冒领等问题。截至目前,共发现疑点问题线索200条,办结107条,责令整改问题47个,问责处理4人。发挥“网格微信群”直面乡村群众优势,及时督办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共督促解决群众诉求63个。
四、统筹“三类监督”,提升监督质效。制定《大通湖区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同高效责任分工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事前会商、日常协作配合、问题线索移送和结果反馈、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方面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发展,坚持乡村振兴工作部署到哪里、专项资金使用到哪里,“三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实现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今年大通湖区审计机关共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乡村振兴领域线索7件,立案3件,巡察机关移送乡村振兴领域线索10件,目前立案1件,移送司法机关1人。(大通湖区纪委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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