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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县:把全面从严主基调融入乡村振兴全过程

编辑:唐昆玉 发表时间:2022-11-09 10:13 来源:三湘风纪网

       汝城县纪委监委聚焦责任、工作、资金“三到位”强化监督执纪,以坚强纪律保障护航乡村振兴,该县连续3年获评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县。

       一、坚持责任一丝一毫都不能懈怠,谁不负责就问责谁。把驻点联系工作作为“一把手”政治体检重点,明确“驻村工作队无能就是单位一把手无能”,集中约谈驻点联系乡村振兴示范村的各县直单位“一把手”123人次,确保将最强的力量派到乡村振兴一线。把乡村振兴领域专项监督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实行“一清单”“双问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重点等10项监督事项,督促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组室地”联动抓好乡村振兴“一领域一专题”治理,推动问题在一线发现,短板在一线补齐。

       二、坚持工作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谁不作为就处理谁。对照《汝城县驻村帮扶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结合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以交叉检查的形式开展驻村工作纪律作风专项检查5次,督促整改驻村期间未脱产、请假未落实“双报告”等问题17个,坚决杜绝人在心离、作风漂浮等现象。将结对联系工作作为干部职工“四包”责任“重头戏”,绩效考核、提拔任用“硬杠杠”,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四到农家八必访”落实不到位、联系户情况不熟悉不知晓等问题,点名道姓通报3期29人。聚焦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等重点领域,开展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农村“三资”管理、村务公开等工作监督检查21次,推动整改问题52个,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政策落地。

       三、坚持资金一分一厘都不能私用,谁不守纪就查处谁。按照一个案件、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四个一”工作要求抓好乡村振兴领域信访处置,今年来共查办问题66件,给予组织处理46人、党纪政务处分20人,追缴资金824.82万元,公开通报卢阳镇江头村原村主任唐伟德因挪用青苗补偿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文明瑶族乡良田村原村支部书记刘小发因侵占村集体资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等5个典型案件,起到了良好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汝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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