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聚焦“四大重点” 为乡村振兴助力护航

宁远县纪委监委紧盯政策落实、资金监管、项目建设和政治巡查“四大重点”,跟进监督,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更精准的监督,更有力的举措,为乡村振兴助力护航。
一、聚焦政策落实,强化惠农惠民保障。紧盯社保资金虚报冒领、惠农惠民政策优亲厚友、盘剥克扣、截留挪用等问题,实行日常监督与集中整治相结合,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共查处社保资金冒领案件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向公安机关移送线索5人、刑事立案5人,组织处理23人;根据县委安排,集中利用1个月左右时间,牵头追缴上万户各类社保资金2200余万元。
二、聚焦资金监管,规范资金发放使用。从规范“小微权力”“小微事项”入手,对原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村“三资”、“一卡通”管理等,开展专项整治。“三资清理”监督发现问题13个,处理处分4人;推动522个民生资金相关项目公示,规范林业部门生态补偿和公益林资金“一卡通”发放制度,处置问题线索89件,处理处分29人,移送司法1人,追缴资金105.17万元,受到省纪委监委驻省林业厅纪检监察组高度肯定。
三、聚焦项目建设,确保抓实民生实事。牢固树立监督“一盘棋”工作思路,由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组织派出纪检监察组、乡村振兴局、乡镇(街道)纪(工)委联合成立4个督查组,紧盯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开展6轮专项监督检查,立案5件,结案4件,处理处分4人。起底历年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县爱卫办原主任欧向忠“改厕”案。截至目前,通过采取留置措施后,该案已移送司法机关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同步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一批重大问题线索。
四、聚焦政治巡查,持续深化标本兼治。本届县委第一轮巡察以来,突出乡村振兴、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资金管理等方面,对8个乡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辖区内信访问题重点村或乡村振兴示范村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将巡察利剑直插乡村振兴一线。目前,已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35个,督促完善各类制度28项,清退上缴违规违纪资金67.42万元。(宁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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