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以“大数据”为抓手助力乡村振兴

2021年以来,平江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领域惠民惠农资金,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大数据监督优势,采取通过“线上比对分析、线下调查核实”有效融合,全面自查和实地抽查双管齐下等方式,有效防范惠民惠农资金的“跑冒滴漏”,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助力乡村振兴,真正做到使数据说话,用科技监督。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平江县共查处惠民惠民资金问题3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2人,诫勉通报28人,追缴资金198.08万元,推动完善了8项管理制度。
一、靶向发力,找准“小切口”。为及时精准掌握惠民惠农补贴资金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聚焦“人”“卡”“钱”三大要素,围绕“钱从哪里来、花到哪里去、效果怎么样、有没有问题”这一主线,收集了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单位近1000余万条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数据,构建了库区移民扶助、农村低保、危改资金、耕地补贴等7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专项比对模型,并以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民生补助资金为切入点,将全县公职人员、国企职工、村“两委”及三代以内亲属关联比对,全面清查2018年以来公职人员违规领取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问题,让隐藏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等问题浮出水面。2021年7月以来,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共发现88起村(社区)干部违规领取耕地地力补贴、棉花补贴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问题线索;发现21起公职人员本人、配偶以及父母违规领取低保、移民扶助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问题线索。
二、全面自查,整改“求实效”。针对发现的问题,不是简单的以案查案,而是既给政策、又给出路,责成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等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查自纠,明确对主动交待问题、退缴违纪所得的从轻处理,对置若罔闻、敷衍应付的严肃查处。在专项整治期间通过讲明政策,打消顾虑,推动自查自纠,共自查自纠问题3140个,其中有103个村(社区)主要交待挪用、漏发、资格审查不严等问题2079个问题,督促退缴资金到村账934.28万元。
三、分类处置,不搞“一刀切”。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人员名单,不搞“一刀切”,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处置,既体现了纪法约束的硬度,又彰显了党政关怀的温度,切实发挥好保民生保障的重要作用。比如:该县龙门镇土龙村陈某相,因其母亲身患肺癌欠债20多万元,今年8月务工受伤,虽然其女儿陈某是一名人民教师,属国家公职人员,家庭情况确实困难,经金龙学区申请、龙门镇政府研究并出具相关证明后,继续保留了陈某相、陈某一家人享受农村低保政策。又如:对县中医院魏某林等13名违规领取低保、移民直补资金的公职人员,因申请时符合政策,后招录为公职人员,本人确实不知情自己违规享受相关补贴资金,没有主观故意的只追缴期违规领取的补贴资金并取消资格,采取第一种形态处理。另一方面,针对侵占、虚报冒领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问题严肃查处,全县共立案查处22人,已党纪政务处分12人,追缴资金16.78万元,如对该县浯口镇农技推广中心副主任胡某侵占种粮补贴立案调查。
四、健全机制,筑牢“防火墙”。发现查处问题不是最终目的,完善机制、促进整改,确保每一分钱都用惠民惠农、经得起历史检验才是真正的目的。扎实做好纠错整改的“后半篇”文章,针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暴露出来的问题,及时向县水利局移民中心、县民政局、县住建局等有关单位下发督办函和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完善机制,并由派驻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形成建议、整改、督查、反馈的监督闭合链条,促进了问题处置与督促整改同步进行。截止目前,已督促完善了8项管理制度,其中为加强享受低保资金人员的动态管理,制定完善了低保对象自然减员月报告制度、申请低保人员资格联审制度。(平江县纪委监委)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