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强化基层监督 促进乡村治理

自省、市谋划部署“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以来,宁远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抓好基层治理工作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工作任务”这一指导思想,推动我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聚焦制度保障、聚焦从严监督、聚焦移风易俗,进一步强化基层监督,促进乡村治理。
一、聚焦制度保障,压紧乡村振兴“责任链”。督促县组织部门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重点任务的实施方案》,将乡村振兴重要内容进行分解,建立县乡两级重点任务清单,将乡村振兴纳入工作实绩考核;对照省、市纪委要求,结合宁远县实际,出台《关于开展“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坚决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若干措施》,细化5项20条措施,推动各乡镇(街道)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压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治责任,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制定《宁远县纪委监委领导指导基层监督联系乡镇(街道)工作方案》,列出责任清单,通过开展基层调研、指导案件查办、策划案件下访和组织专题会议,进一步提升基层监督质效和水平。
二、聚焦从严监督,筑牢乡村振兴“防火墙”。紧盯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通过“互联网+监督”及监督一点通平台,积极受理群众举报事项,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及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联合县组织部门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党组织,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村社一线,重点对20个乡镇(街道)422个行政村(社区)春耕生产、就业帮扶、乡村产业发展等跟乡村振兴息息相关的中心工作逐一排查,形成问题台账,按照“一村一策”严格制定整顿措施,推进问题整改“清零”;建立基层村社干部廉政档案,重点将个人的信访举报材料、相关问题线索、党纪政务处分决定、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材料、述责述廉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严防“小官巨贪”,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三、聚焦移风易俗,书写乡村振兴“新篇章”。围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选取舜陵街道麻池塘村作为“清廉乡村”示范点,针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成立移风易俗理事会及监督委员会,出台《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倡议书》,层层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推动各乡镇(街道)有序推进,稳步落实;监督推动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按照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做到事前、事后报告,通过受理举报、实地暗访、查阅酒店单据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必将从严从快查处,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宁远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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