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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三全”举措筑牢村级工程“防腐墙”

编辑:欧明玮 发表时间:2023-08-01 08:54 来源:三湘风纪网

       近年来,双峰县从全链条规范、全过程公开、全方位监督三方面下功夫,全力筑牢村级工程“防腐墙”,助力乡村振兴。
       一、完善制度,全链条规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出台管理办法进行全面规范,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和作风问题滋生的空间。规范决策程序。每年年初或年底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对当年或来年计划实施的所有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实施地点、招投标等主要事项进行一次性决议,具体实施方案由村支“两委”集体研究确定,年度新增项目原则上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规范招标管理。按投资金额将工程分大、中、小、微、细微型五类,大型工程实行公开招投标,中、小工程实行简易公开招标或简易邀请招标,微型工程可由村集体自建,并严格规范实施程序。不得化整为零、恶意或分项发包工程,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拆分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规范建设管理。每个乡镇建立评审员库,负责小、微工程预算评审,大、中工程由县财政局评审。建立评审质量年度抽查制度,抽查不合格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工程变更须按程序审批,否则由此增加的投资不予报账。大、中、小型工程由镇里牵头组织验收,大、中型项目必须进行结算评审。设立村级工程专账,所有工程款须经镇项目办审核批准才能拔付。

       二、线上线下,全透明公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将项目实施过程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打造“阳光”工程。拓宽公开渠道。一方面通过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等载体推动项目信息的线下公开,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监督”平台搭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版块,开设村级工程项目专栏,及时公开全县村级工程项目信息,方便群众参与监督。平台建立以来共公开村级工程项目9049个。统一公开标准。明确全年计划实施项目必须在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开,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必须及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招标公告公示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中标公示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项目预算、决策、招标、实施、决算、结算等信息按项目实施进度在“互联网+监督”平台即时公开。压实公开责任。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分级负责制,乡镇层面负责“互联网+监督”平台村级工程项目信息的采集公开工作,各乡镇明确一名专管员,负责本乡镇项目资料的采集和上传。各村明确一名常任干部负责按要求在村务公开栏及时公开公示项目信息。县纪委和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按季度通报情况。

       三、协同联动,全方位监督。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形成合力。镇村联动监督。督促各乡镇成立乡镇长任组长的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备2至3名专职人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联动发力,对项目决策、招标程序、建设管理、竣工验收、资金管理等进行全程监管。在部分乡镇探索建立村级廉洁工作站,加强村级层面监督。做实专责监督。县乡纪委成立“两微”办,配备专门人员,每天通过“互联网+监督”平台对村级工程进行线上监测,每月线下暗访,近三年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9个,处理10人。认真受理处置“互联网+监督”平台群众举报,近三年收到涉及村级工程项目举报5起,查实2起,处理6人。扎实推进县乡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建设,成立5个片区,片区内联合办信办案,近三年立案查处涉及村级项目案件8起,党纪政务处分23人。倒逼协同监督。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交办函和严肃问责等方式,倒逼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加强村级工程监管。如针对梓门桥镇村级工程项目数据未及时上传等问题,对镇分管领导全县通报批评,对3名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履职约谈和通报批评;针对全县村级工程方面突出问题,先后向主管部门和乡镇发出监察建议书3份、交办函10份,督促一点带面整改问题119个。(双峰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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