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烨:强化责任担当 扎实推进非贫困县脱贫攻坚

永州市零陵区是湖南省非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以贫困县为标准,自我加压、全力以赴,取得较好成绩,被评为2017年度全省脱贫攻坚面上先进县区。近日,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专访了中共永州市零陵区委书记唐烨。
立足实际,打牢责任落实桩子
问:作为非贫困县区,零陵区委是怎样认识脱贫攻坚工作的?在落实责任、推动工作上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实现,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习近平总书记就此作出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全面部署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十分严格。抓好脱贫攻坚工作,最重要的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因地制宜,创新举措,确保高质量。这是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实不实的试金石。
零陵区不是贫困县区,但受地理位置、自然资源、交通条件等因素影响制约,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在全省排名相对靠后,脱贫任务相当艰巨,赶超发展刻不容缓。全区辖10个乡镇6个街道,299个行政村35个社区,总人口63万人。2014年,区委将全区经济发展落后的42个行政村(现合并为41个)申报为省定贫困村,后来根据实践调研和脱贫形势需要,又将贫困人口在100人以上的161个非贫困村纳入脱贫攻坚笼子,两者占到全区行政村总数的67.6%。近年来,区委立足区情,提升站位、自我加压,以脱贫攻坚统揽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明确提出“要把脱贫攻坚期作为促进零陵协调发展的机遇期、推进零陵民生改善的关键期、推动零陵赶超崛起的冲刺期 ”,凝心聚力实干苦干,打赢脱贫攻坚战,补齐短板奔小康。今年年底,41个省定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累计减贫36791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9.3%下降到1.46%。
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关键在于责任担当。我们坚持区委带头,推动全区各级各部门一一打牢脱贫攻坚责任的“桩子”,确保工作平衡开展、纵深推进。一是强班子,推动责任上肩。区里成立任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其他常委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作战”“督战”各自联系的乡镇街道,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领导班子和工作机构。围绕脱贫目标任务“排兵布阵”,压紧压实区、乡、村三级脱贫攻坚责任体系,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任务。二是优机制,落实“三个倾斜”。先后制定出台《脱贫攻坚战役三年行动计划》《脱贫攻坚提质增效活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干部队伍向脱贫一线倾斜,资源配置向脱贫一线倾斜,财政投入向脱贫一线倾斜。派出202支驻村帮扶工作队,占全区63.3%的8192名国家公职人员结对帮扶12241户贫困群众;今年区本级累计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420万元,同比增长77.5%。优化资源配置,资金跟着贫困户走、贫困户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市场走,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活力迸发。三是重党建,强化作风保障。实施“党建+脱贫”工程,开展书记“面对面”活动,全区建立“书记面对面”工作室418个,通过上级书记点题、下级书记答题、两级书记议题、针对问题交题,解决党建工作、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560个。组织开展领导带头作表率、班子带领聚合力、党员带动当先锋“三带”活动,区级领导和区直单位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贫困村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12次,积极承诺践诺,协调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认真开展“三走访三签字”活动,我和区委班子成员走访了全区41个省定贫困村的425户贫困户。四是严纪律,倒逼责任落实。出台脱贫攻坚工作“六个凡是”,划定脱贫“红线”,明确规定工作突出的给予提拔重用,对工作滞后、影响脱贫进程、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通报、约谈、公开检讨直至免职处理。加强区派驻帮扶工作队管理,每年年底组织驻村工作队长述职评议,严格评议结果运用。聘请202名村级扶贫监督员,加强扶贫工作监督,促使扶贫工作人员“人在岗上、岗在心上、心在责上”。
聚焦问题,严把专项治理准绳
问:中央、省、市分别就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零陵区是怎样开展这项工作的?
答: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我们认真贯彻中央决策,全面落实省、市部署安排,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准纪律尺子,一体推进各项工作,有力保障脱贫攻坚。
(一)着眼于“学”,精准对标对表。区委把“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作为基本政治要求,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论述和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结合起来,把落实省、市决策部署与零陵实际结合起来,通过深入学思践悟,清醒认识脱贫攻坚工作“越往后越是难啃的硬骨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正风反腐对于提升脱贫攻坚成效的重要作用,不断增强抓好专项治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省、市“一抓三年”工作要求,出台全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制定涉及农村水利、交通、林业、民政等领域以及农村干部作风等8个方面35项具体措施,重点解决脱贫攻坚“四个意识”不强、履职担责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3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双促进。
(二)立足于“查”,深入发现问题。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各类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一是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采取领导干部挂牌接访、信访举报箱进村到组入社区等措施,打造网络、手机、来信、来电立体化监督举报平台,全面发现问题线索。二是加强精准识别。建立大数据信息平台,开展贫困对象信息比对,今年对全区贫困对象重新识别、重新认定、重新纳入,清退识别不准户131户362人,标识不享受政策372户1195人,单个贫困人口清退202人;开展城乡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清理整顿,兜底保障对象从538户1033人减少到484户959人,减少7.1 %。三是抓好日常监管。按照“党委政府定调子、扶贫部门出卷子、纪检监察扬鞭子”思路,整合区纪委监委、作风办、“两办”督查室、巡察办、扶贫办、派驻村办督查力量,组建区脱贫攻坚专项督查组,加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督检查和专项巡察,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一月一整改,一季一现场会,全年结总账”,今年共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督查11次,发现各类问题96起,通报批评相关单位和人员260个次。
(三)集中于“治”,形成有力震慑。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全力支持区纪委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整治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一是当好纪委“坚强后盾”。区委明确并落实“三个严禁”和“四有四必”:严禁领导干部插手、干预纪委办案工作,严禁领导干部为违规违纪对象打招呼、递条子、传送信息,严禁领导干部在纪委给予违规违纪对象处分过程中袒护说情、开脱责任;对纪检监察工作有事必到、有求必应、有问必答、有言必果。二是坚决惩治腐败。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零容忍”,属于典型问题的,提级办理、集中办理、顶格处理。近两年,共排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问题线索1100余件,党纪、政务立案9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72人,组织处理186人,严肃查处了水口山镇楚阳村原主任唐某某骗取占有国家扶贫资金案、黄田铺镇鱼塘村委会签订虚假合同套取扶贫资金账外使用案等典型案例。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发生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及时通报典型案件32起36人次,制作警示教育片5期,开展集中教育8场次,达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四)致力于“改”,推动工作落实。对扶贫领域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如,省委巡视组指出我区存在“扶贫领域工作飘浮,作风不够实”的问题,区委出台《零陵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专项治理方案》《零陵区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办法》,加强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严格责任追究,今年共约谈32人次、责令检讨发言32人次、黄牌警示单位5个、召回工作队长4人,倒逼了扶贫干部转变作风。目前,中央巡视组、省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反馈交办的4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特别是制定出台《零陵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零陵区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小额贷款风险防控处置工作方案》等10余项规章制度,财政、审计、扶贫、巡察等部门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跟踪监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保证了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和效率。
固本强基,构建长效机制体系
问:防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亟需相关制度机制的保障,零陵区在这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
答:在脱贫攻坚实践中,我们深感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十分珍惜,尤其要加强整章建制,确保工作成果得到巩固和拓展。
(一)全面实施村务监督月例会。2017年7月,零陵区创新推出覆盖全区334个行政村(社区)的村务监督月例会制度,重点突出41个省定贫困村。以“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为目标,从选配好监督的人、明确好监督的责、组织好监督的会、公开好监督的事等四个环节入手,将村干部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实现对村务活动和村级财务全方位、多维度的监督。今年来,全区月例会民主商议村级事项共4299件,否决不符合实际或条件不成熟问题387起,协调解决危房改造选址、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安全饮水、征地拆迁、集体山林承包、外嫁女上访等典型问题3380起,正在协调532起,有效预防了基层“微腐败”发生,推进了村级民主。这一工作经验已在全市推广。2018年9月,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在我区实地调研后,撰写的《村务监督月例会的基层治理价值》一文,入编2018年度《反腐倡廉蓝皮书》。
(二)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监督功能。严格执行“区公布到乡、乡公布到村、村公布到户”三级公示制度,全区高标准建设334个村级服务平台,对接256项权力下放,做到服务群众“零距离”。统一村务公开内容,公开扶贫项目、扶贫资金等事项103项;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督”,积极推广“三湘e监督”微信公众号,公开事涉农惠农项目148项,全区10万余名群众注册登入,实现“公布栏可见、手机上可看、网络上可查”,进一步落实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落实永州市纪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意见》,投入320余万元对乡镇街道纪委办公办案设备改造升级;全区334个行政村(居)建立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分别明确了一名村级纪检员兼党风政风观察员,提升基层执纪水平。按照“拿出一套整顿方案、指定一名联点领导、派驻一支工作队伍、配备一名‘第一书记’、选准一批帮扶项目、建强一个基层班子”的要求,着力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29个,选派“第一书记”驻省定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强化脱贫攻坚组织保障。
(四)突出正向激励。建立“为担当者担当,让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鲜明导向,注重在脱贫一线培养干部、在脱贫一线磨炼干部、在脱贫一线考验干部、在脱贫一线提拔重用干部,完善考核奖励激励机制,为扶贫干部提供成长的舞台、干事的平台和竞赛的擂台,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工作热情。近两年来,2名乡镇党委书记、3名扶贫工作队长、17名扶贫干部分别得到提拔或重用。
行百里者半九十。脱贫攻坚是一场持久战,我们必须不断改进作风,奋发有为。下阶段,区委将进一步担负起脱贫攻坚和专项治理主体责任,与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一道,持续往深里抓、实里做,以“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的实际成效,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零陵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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