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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珍瑜:牢记嘱托 扛实责任 持续发力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

编辑:谢平 祝萌琎 发表时间:2019-08-05 17:00 来源:三湘风纪网

    2018年以来,吉首市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聚焦脱贫质量,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精准发力,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日前,湘西州委常委、吉首市委书记刘珍瑜接受了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专访。

铸牢政治忠诚,深化责任担当

    问:吉首市脱贫摘帽后,在贯彻中央、省精准扶贫决策部署和抓好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方面有哪些做法?有何成效?
    答:吉首市地处湘鄂渝黔四省市边区和武陵山连片特困地区腹地,总面积1078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6.12万人,是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市。5年来,市委按照“思想认识高于一切、工作安排重于一切、纪律要求严于一切”的要求,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累计脱贫10878户42638人,74个贫困村出列,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0.52%。2017年吉首市在湘西州率先脱贫摘帽,获评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县市,2018年获评全省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先进县市。
    (一)坚持在学习贯彻中对标上级精神。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谋划和推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总纲和主线。市委常委会将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谋划部署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议题,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论述作为首要选题,形成了第一时间学习传达、第一时间宣讲领会、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在学思践悟、真抓实干上下功夫,对上级监督检查中反馈的关于扶贫领域14个方面53个问题,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重要论述,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积极宣传教育、医疗、住房、产业等精准扶贫政策,提高群众对政策知晓率,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内生动力。
    (二)坚持在推进落实中检验责任担当。按照中央“五级书记”抓脱贫的要求,全市上下大力践行一线工作法,市级领导定期到所联乡村开展调研走访,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遍访辖区贫困户,切实转变作风,解决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尽锐出战”的要求,从全市115个驻村扶贫单位选派451名能做事、会干事、责任心强的干部担任扶贫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组建 139个扶贫工作队,进驻74 个贫困村(社区)和65个非贫困村(社区)开展驻村扶贫工作,6707名党员干部结对帮扶11243户建档立卡户,实现了   “五个全覆盖”。
    (三)坚持在精准发力中创新经验模式。发展产业是实现稳定脱贫的根本之策。全市立足根本,加大力度,在产业扶贫上积极探索。一是“党建+扶贫产业”推动。每年投入2000万元作为“特色产业股份合作基金”,支持农业企业、能人大户发展农业特色产业,带动农户增收和就业。二是主导产业带动。大力打造“湘西黄金茶”品牌。目前全市茶叶种植面积已达9万亩,年底将超过10万亩,茶叶产业已成为我市农业主导产业、农村就业主要途径、农民增收重要来源。三是产业融合发展。围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化“农旅融合”,推进隘口茶旅融合示范园、勤丰现代农业产业园、矮寨金秋梨三产融合园等园区建设,实施红枫谷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北大荒农业产业园及农产品交易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我市产业融合发展。

 

严明作风纪律,着力专抓专管

 

    问: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吉首市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有哪些?  
    答:开展为期三年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是强化脱贫攻坚纪律和作风保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强化政治担当、行动自觉,层层压紧压实责任。按照省纪委统一部署安排,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行动迅速、扎实推进,严肃查处了一批脱贫攻坚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腐败问题,着力整治了一批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有效推进了精准扶贫各项工作。
    (一)突出“关键少数”查认识查站位。坚持把全市各级各单位党委﹙党组﹚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要求,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重点,督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学思践悟中牢记初心使命,在知行合一中自觉对标看齐,查找差距,攻坚克难。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思想认识有偏差、政治站位不高的党员领导干部及时咬耳扯袖、红脸出汗。一年来,针对扶贫领域谈话提醒434人次,其中约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29人次,诫勉谈话6人次。提升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成为党员领导干部脱贫攻坚的必修课。
    (二)紧盯“五级责任”查履职查作风。脱贫攻坚任务能否完成,关键在人,关键在干部队伍作风。2018年5月,我们制定出台了《脱贫攻坚工作五级责任清单》,明确规定动作,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分解到人;明确任务清单,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到人。从市级领导、乡镇(街道)、扶贫单位和驻村工作队、村(社区)、结对帮扶干部5个层级列出责任主体、责任对象、职责任务。明确了脱贫攻坚“五级”责任23项工作任务,全市52名市级领导、115个市直单位负责人和139个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12个乡镇(街道)领导班子、150个村(社区)工作人员、6707名帮扶干部的脱贫攻坚责任进一步压实。同时,市纪委牵头组建5个专项督查组,盯紧“五级”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走访调查、电话核查等方式,深入农村农户开展监督检查50余次,通过现场整改、限时整改、通报曝光、追责问责等倒逼干部转作风、履好责。一年来,全市共有116名党员干部因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党纪政务处分29人。
    (三)围绕“专项治理”查项目查资金。扶贫领域整治铸廉,关键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根基和群众基础。2018年,按照湘西州纪委的统一部署,我们在全市重点围绕农村太阳能路灯、危房改造和易地扶贫搬迁、城乡居民医保、农村人畜饮水工程,扎实开展“五个一”(一盏灯、一栋房、一张床、一条路、一口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既严查腐败问题,又注重问题整改,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市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共立案90件,党纪政务处分66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追缴资金1597万元,退还群众资金130万元。推进“四个一”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还打破了“隔墙扔砖”的侥幸心理,警示和震慑了不少问题党员干部,全年共有71名涉嫌违纪违法人员主动向组织交代问题。

 

聚焦脱贫质量,持续巩固深化

 

    问:下阶段,吉首市如何深化脱贫攻坚和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  
    答:行百里者半九十。吉首市虽然已脱贫摘帽,但整体脱贫不代表全体脱贫,面上脱贫不代表点上脱贫,现在脱贫不代表永远脱贫。我市将始终保持战略定力,按照“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的要求,聚焦脱贫质量,深化作风建设,持续精准发力,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一)在“四防”上着力,深化作风建设。一是防“松懈”。坚持按照“三个高于一切”工作要求,严明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克服骄傲自满情绪、松懈情绪,确保扶贫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二是防“返贫”。健全脱贫户的统计监测体系,适时跟踪和动态监测,继续保持政策稳定性,澄清底数,比对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核实,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三是防“落空”。坚决整治扶贫领域打折扣、搞变通,甚至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行为,严防扶贫脱贫“责任落空、工作落空、政策落空、承诺落空”。四是防“风险”。加大产业发展帮扶指导力度,确保发展一个、成熟一个、稳住一个,严防产业扶贫失败风险。认真落实涉贫信访处置“六个一”制度,提升信访办理质量,严防涉贫信访风险。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实施监管力度,严防项目质量安全风险。
    (二)落实基层减负,提升工作效率。坚持以“基层减负年”为契机,力戒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湖南省委印发的关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查摆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限。下一步,我们将统筹全市脱贫攻坚相关工作的督查检查考核,制定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规范督查检查考核项目,严明督查检查考核程序,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脱贫攻坚一线干部有更多时间、更多精力,主动作为,提高工作效率。
    (三)强化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健全完善监察体制。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要素、宽领域推进监察实践,健全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扶贫腐败领域问题线索移交、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补充调查等方面工作,确保扶贫政策落细落实。二是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压实“五级责任清单”,以作风攻坚促进脱贫攻坚。对2018年“五个一”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补短板、建机制、堵漏洞。今年将围绕产业扶贫、生态扶贫、惠民政策落实和社会保障兜底,扎实开展“一块地”“一棵树”“一张卡”“一封信”等“一季一专题”专项治理,从快从严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加大违纪资金收缴和退还力度。三是建立全覆盖监督网。统筹整合监督力量,一体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扶贫领域全覆盖,构建系统完备、衔接贯通、各有侧重、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督”、湘西为民村级微信群等监督载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取证,情况属实,专案专办,提升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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