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明:坚守责任担当 注重源头防控 深入推进专项治理

近年来,武冈市纪委监委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注重源头防控,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效。近日,武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刘旭明接受了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专访。
全面压实责任,做细做实监督文章
问:武冈市在深入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工作上,主要采取了哪些举措?
答: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在脱贫攻坚工作首位,统揽纪检监察工作全局,全面压实责任,做细做实监督文章。
(一)坚持高位推动,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全面夯实主体责任。实行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压实各级党政“一把手”的第一责任,研究出台《关于落实党委政府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建立专项治理工作责任清单。市委专职副书记作为召集人,每月组织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市委组织部、市驻村办、市扶贫办、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单位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问题随时调度。同时,建立工作联系、信息共享、情况互通机制,市直行业扶贫单位一月一报送问题线索、市专治办一月一通报工作情况、市委一季一调度专治工作。二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委切实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力度,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当前执纪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优先办理、重点办理、提级办理,从重处理,公开曝光。实行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牵头,每月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市专治办、扶贫办、财政局、审计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深入18个乡镇(街道)开展明查暗访,重点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对发现的问题坚持快查快纠,持续传导整治压力。同时,充分发挥市乡纪检监察一体化管理的优势,由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每月分组联片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度,综合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情况,对专项治理问题线索“零报告”的行业扶贫单位,采取实地抽查、暗访督查、约谈等方式推动整改。三是强化主管单位监管责任。要求行业扶贫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每月对监管的扶贫领域资金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每月定期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一次问题线索。根据省纪委要求,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实行一专题一方案,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倒逼责任落实。对专项治理工作走过场,或查处不力、处理不到位,导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频发的行业扶贫单位,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二)坚持主动出击,拓宽线索来源渠道。一是畅通扶贫领域举报渠道。在18个乡镇(街道)设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箱,建立与12345投诉平台的无缝对接机制,出台《武冈市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有奖举报办法》,开通市委书记和市长热线电话。二是扎实推进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定《武冈市脱贫攻坚督导组选派工作实施方案》,派出18个督导促进组,每月对扶贫工作队工作作风、行业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履职、信访交办件办理及舆情处置情况等进行一次常态化督查。三是注重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重点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基层涉黑涉恶等7个方面进行巡察,发挥巡察在发现问题线索方面的关键性作用。
(三)坚持严字当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一是加大线索处置力度。对2017年以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清理处置。对巡察、财政、审计、公安、检察等单位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处置。对“互联网+监督”平台受理和数据比对分析出来的问题线索进行交办督办处理。二是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整合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力量,采取“一月一集中、一月一交办”和优先处置、提级办理、重点办理等办法,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2019年1至8月,共问责处理干部400人次,其中批评教育21人,通报批评123人,提醒谈话50人,书面检查9人,约谈56人,诫勉谈话69人,调整职务1人,党政纪处分70人次,移送司法1人,追缴违纪资金314万元,退还群众资金39.16万元。三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积极对标上级要求,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有力的震慑。2019年1至8月,发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10期62人次,先后在人民网、三湘风纪网等媒体上公开曝光典型案件16批77人次。
注重源头防控,坚决遏制腐败发生
问:近年来,武冈市在抓源头治理,遏制扶贫领域问题发生方面进行了哪些有效探索?
答:抓住扶贫领域民生项目建设这个群众和社会关注点,创新监管机制,紧盯关键环节,致力构建扶贫领域项目资金安全“防火墙”,注重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一)严管项目实施主体。过去,部分村级组织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少数有经济实力的村干部利用职务便利承包扶贫领域民生项目。针对村级组织担任扶贫领域民生项目实施主体不便监管的情况,我市坚决取消村级组织实施主体资格,村级组织从业主方、施工方转变为监督方,在乡镇(街道)纪(工)委的指导下,由村级纪检员不定期对扶贫领域民生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近年来,共改造危房12321户,新建村卫生室和村级政务服务中心各299个,改造薄弱制学校149所,新建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和农村综合执法中心各18个,共投入资金9.44亿元,每笔资金在监督下“阳光”运行。
(二)整合资源统一招标。对全市范围内同一时段、同类型的扶贫领域民生项目实行统一招标。成立由市纪委监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协会参与的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对招标公示、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对个别职能部门在招标工作中监管不力、不正确履职的,依纪依规进行查处。近年来,扶贫领域民生项目实行统一招标后,同类项目同比节约集约资金10%,信访总量减少23%,防止了腐败发生,减少了行政成本,增强了群众对党委政府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三)规范资金拨付方式。针对职能部门在涉农资金使用方面衔接不畅、监督不到位的问题,由市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多部门联合出台《武冈市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管理办法》,厘清各职能部门的权责界限,明确资金用途、操作程序、部门分工、监管措施、绩效评价等,探索“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一支笔审批”的资金拨付办法。通过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加强了资金监管,堵塞了资金漏洞和资金拨付过程中的腐败,发挥了资金最大使用效益。2019年以来,共统筹整合涉农民生资金3.49亿余元,全部分类投向脱贫攻坚“五个一批”项目,使资金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精准对接,资金使用效率倍增。
(四)推出“三不”强力措施。明确要求承担资金拨付功能的财政部门不与项目业主打交道,并对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贮存、非法建设、非法经管的企业严格实行“三不”政策,即“不安排资金、不采购商品和服务、不结算资金”。坚持从资金管理、监督、发放等三个方面创新改革,充分发挥“互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对每一个民生项目、每一笔民生资金进行跟踪监督,消除“雁过拔毛”式腐败的“死角”和“盲区”。同时,强化项目资金审计,每个民生项目都有内部结算审计和审计结论,采取下审一级,进村入户、内查外调,有效防范“糊涂工程”,根据正式审计结论再予付款。
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推进专项治理
问:下阶段,武冈市纪委监委在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面有什么打算?
答:下阶段,我市将始终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切实守护好扶贫领域“奶酪”。
(一)互动+沟通,深化联席机制。坚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进一步健全完善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市脱贫攻坚指挥部、市扶贫办和行业扶贫等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通报工作开展情况等,实行“半月一小结、一月一通报、一季一调度”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和职能部门协调机制,增强工作互联互通,做到无缝对接。
(二)明查+暗访,开展机动督查。要求18个督导促进组按照“每周开展一次专项督导促进”的要求,把扶贫资金分配、惠民资金兑付、扶贫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的关键部门、关键岗位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结合专项巡察、“四不两直”等有效方式,深入一线认真开展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坚持做到查漏补缺,确保“规定动作”一个不少。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2+19”个行业扶贫单位和9个专项工作组工作清单完成情况、干部履职及作风纪律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行业扶贫单位、乡镇(街道)、村工作开展情况及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行一月一督、一月一评、一月一通报。
(三)研判+初核,高效处置线索。充分发挥财政、审计、公安、检察等职能部门的职责及巡察在发现重点问题线索上的关键作用,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监督”平台数据公开和比对分析功能,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对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到位、“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线索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加大处置力度。为确保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办理,市纪委监委及时召开执纪监督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明确线索处置方式,严格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的初核程序,要求初核组快查快办,对反映不实的,及时结案了结并进行反馈。
(四)教育+警示,加大惩治力度。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等腐败和作风问题,采取提级办理、重点办理的方式,严格落实“一个月内办结”制度,及时足额追缴违纪资金,公开退还群众资金,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发挥案件查办震慑效应,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深化以案促改,认真查找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督促乡镇(街道)、行业扶贫单位、扶贫工作队等改进作风、完善政策、强化监管、堵塞漏洞,切实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良好效果,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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